定西市隴西縣強化“四方聯動”工作機制提升人民調解工作水平

加強“四方聯動”機制建設,是落實全面依法治國戰略的重要決策,是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的重要舉措,是夯實基層工作基礎的重要途徑,是服務基層組織、群眾的重要實踐,是推動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優質、高效開展的重要抓手,是推動司法行政法律宣傳、法律服務、法律保障等各項工作尤其是化解基層矛盾糾紛的重要力量。近年來,定西市隴西縣司法局不斷加強工作創新和機制創新,注重發揮四支工作力量身在基層、貼近群眾的優勢,結合全縣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實際,探索建立了由基層司法所、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村(社區)法律顧問組建的“四方聯動”工作機制,以期實現四支工作力量信息聯通、工作聯動,合力開展矛盾糾紛化解和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等工作。

一是基層司法所充分發揮指導管理的職能作用。基層司法所充分發揮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職能優勢,切實履行好指導和管理人民調解的工作職責,發揮牽頭抓總作用,積極統籌轄區村(社區)公共法律工作室、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村(社區)法律顧問發揮職能優勢,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工作,共同做好服務人民群眾和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工作,落實加強基層政權建設、創新社會治理、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人民群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方面的工作任務,進一步提升服務大局、服務群眾工作質量和水平。

二是村(社區)公共法律工作室切實滿足人民群眾的法律服務需求。各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作為服務基層農村、社區的法律服務平臺,主動適應司法行政工作服務職能向基層延伸的工作要求,在司法所的指導和村(社區)領導下開展工作。對工作中發生的重要情況及時向司法所和村(社區)報告。疑難法律事務及時與司法所、村(社區)法律顧問銜接諮詢。對突發性事件和重要緊急信息立即上報,並及時上報事件發展和處置情況。以

“6+2”(規範化調委會、動態化法治宣傳欄、標準化法律圖書角、特色化法治文化陣地、便民化法律服務窗口、高效化公共法律室加指定派員業務指導、派駐法律服務人員聯繫服務)運行模式為基點,積極探索完善集法治宣傳教育、矛盾糾紛化解、法律援助聯絡、訴訟指引、幫困解難為一體的綜合服務模式,切實把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建設成為司法行政服務基層的第一窗口和平臺。

三是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認真做好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大力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和隊伍建設,不斷推進人民調解工作的法治化、規範化、制度化建設,依法推進人民調解方式方法和工作機制創新。廣泛開展經常性的矛盾糾紛排查,及時發現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切實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工作,依法及時、就地調解矛盾糾紛,做到案結事了,防止矛盾激化。人民調解組織積極主動與司法所、村(社區)法律顧問聯繫,會商有關法律事務,確保矛盾糾紛調解程序及結果合情合理合法。堅持在調解工作中開展法治宣傳和道德教育,引導廣大群眾學法用法、知法守法。

四是村(社區)法律顧問全力提供優質快捷的法律服務。簽訂法律顧問聘用協議,與村民委員會和村集體經濟組織建立長期穩定的法律服務關係。積極主動為司法所、村(社區)公共法律工作室、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和人民群眾提供全方位優質高效服務,確保實現法治宣傳通俗多樣、矛盾調處依法規範、法律服務快速便捷、法律援助應援盡援。協助人民調解委員會準確界定糾紛性質,準確適用法律法規,準確擬定協議內容,並通過“以案說法”形式,提高調解工作水平,為調處化解矛盾糾紛提供智力支持。

“四方聯動”機制的實施,既明確了各支工作力量的工作職責和任務,又有效促進了各支工作力量工作的融合貫通,實現了基層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服務資源的統籌,法律服務方式的創新,法律服務內容的豐富,法律服務質量的提升,讓司法行政各項法律服務工作尤其是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工作全面深化,不斷增強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