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為受到不實反映的幹部澄清正名

“感謝紀委為我澄清正名,今後我會更加嚴格要求自己,努力為襄陽發展作出更大貢獻,不辜負組織培養和領導信任!”近日,在湖北省襄陽市一單位黨委會上,聽到市紀委監委的調查結果反饋,襄陽市一名縣級年輕幹部激動地說。

該幹部是一名博士研究生,2012年襄陽市啟動“招碩引博”工程以後,他放棄優厚的薪資待遇舉家遷至襄陽,目前已是一名副縣級領導幹部。收到群眾反映的問題線索後,襄陽市紀委監委迅速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核實,結果舉報中的六個問題均被查否。為了幫助這名幹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顧慮,襄陽市紀委監委專門安排一名委機關領導帶隊,到其中所在單位公開反饋調查結果,這才有了開頭的一幕。

為實幹者鼓勁,為幹事者撐腰。本著既對組織負責,也對黨員幹部負責的原則,湖北省紀委制定了問題線索談話函詢了結反饋工作辦法,要求對談話函詢後發現反映不實或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存在問題,採信本人陳述予以了結的;經複核後,認定失實或查無實證予以了結的;發現被談話函詢人存在部分問題,以適當方式處理後予以了結的等三種情況,要以一定方式在一定範圍內反饋了結情況,予以通報澄清。

“除了經談話函詢、經初步核實予以了結的需要反饋之外,被核查人因反映問題不實受到不良影響、需要在一定範圍內澄清的,也要及時予以反饋,依紀依法保障被反映人的合法權益,最大限度鼓勵幹部擔當作為、大膽工作。”湖北省紀委監委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人表示。

就在本月初,湖北省襄州強制隔離戒毒所黨委收到省紀委監委駐省司法廳紀檢監察組發來的反饋函,內容為對該單位一名幹部涉及的“低價將幾千棵香樟樹賣給其親戚”問題予以查否了結、澄清事實,並及時向被反映人反饋處理結果。截至5月底,省紀委監委駐省司法廳紀檢監察組積極運用談話函詢了結反饋辦法,已對9名同志談話函詢後予以了結、反饋,及時為所涉及的黨員幹部“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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