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紀委為我澄清‘正名’,今後我會更加嚴格要求自己,不辜負組織的培養和信任!”近日,在湖北省襄陽市一家單位黨委會上,聽到市紀委監委對反映自己問題的調查結果,一名年輕的領導幹部激動地說。
這名幹部是國內一所名牌大學的博士研究生,襄陽市啟動“招碩引博”工程後,他放棄優厚的薪資待遇舉家遷到襄陽,目前已是一名副縣級領導幹部。
不久前,有群眾舉報該幹部存在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利問題。襄陽市紀委監委迅速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核實,結果反映的六個問題均被查否。為了幫助這名幹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顧慮,市紀委監委專門安排到該單位公開反饋調查結果,這才有了開頭的一幕。
為實幹者鼓勁,為幹事者撐腰。湖北省紀委監委本著既對組織負責,也對黨員幹部負責的原則,制定了問題線索談話函詢了結反饋工作辦法,要求對談話函詢後發現反映不實或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存在問題,採信本人陳述予以了結的;經複核後,認定失實或查無實證予以了結的;發現被談話函詢人存在部分問題,以適當方式處理後予以了結的等三種情況,要以一定方式在一定範圍內反饋了結情況,予以通報澄清。
“經談話函詢後了結的要反饋,經初步核實予以了結,被核查人因此受到不良影響、需要在一定範圍內澄清的,也要及時予以反饋,依規依紀依法保障被反映人的合法權益,最大限度鼓勵幹部擔當作為、大膽工作。”湖北省紀委監委案件監督管理室相關負責人表示。
湖北省紀委監委注重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委部署,堅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提醒在先,通過對談話函詢結果予以採信、了結、反饋的方式,給黨員幹部吃“定心丸”、打“強心劑”,讓接受談話函詢的黨員幹部既受到提醒教育,又能放下“包袱”輕裝前行,爭當改革的促進派、實幹家。
就在本月初,襄陽市襄州區強制隔離戒毒所黨委收到省紀委監委駐省司法廳紀檢監察組發來的反饋函,對該單位一名幹部涉及的“低價將幾千棵香樟樹賣給其親戚”問題予以查否了結,並請該黨組織負責人及時向被反映人反饋處理結果。今年以來,省紀委監委駐省司法廳紀檢監察組運用談話函詢了結反饋辦法,已對9名同志談話函詢後予以了結、反饋,及時為所涉及的黨員幹部“正名”。(童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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