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前 宜宾完成全市党的建设发展基金项目初核工作

6月30日前 宜宾完成全市党的建设发展基金项目初核工作

5月31日,全市召开党的建设发展基金工作培训会。(宜宾新闻网 刘佳 摄)

党的建设发展基金扶持对象主要针对以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兴办或参股,从事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的企业、公司、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万。贷款利率按《关于推进金融服务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工作方案》议定利率执行,期限一般为1—5年。原则上每个区县每年融资总额不超过1000万。视情况给予贷款贴息,根据发展基金存款利息收益、扶持对象贷款金额大小、贷款使用效益等情况,由市项目评审组在扶持对象清偿债务后,进行一定的利息补贴。今年初,部分区县已成功试点申报党的建设发展基金,每个项目得到银行审批的200万贷款。

会议指出,设立党的建设发展基金,是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夯实党在农村改革发展中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举措,也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和金融支农主力军作用的创新之举。根据市项目审查组的统一安排,今年各区县应当在6月30日前完成初核并提交申报材料。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凝聚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的思想共识;要找准工作重点,准确把握申报发展基金关键环节;要加强组织领导,最大程度发挥发展基金的撬动效应。

会上,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商业银行有关负责人分别就项目利益联结机制、基金管理及项目申报审核流程、融资项目产品介绍进行了专题培训。宜宾市党的建设发展基金项目评审组成员,市、县(区)纪委、组织部、财政局、商业银行等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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