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陰陽合同屬侵犯合法權益嗎?評價某人演技爛構成侮辱女性嗎?

匹夫有折

我是非著名律師,財經達人,用法律和商業的視角看世界!請關注我吧!



一,陰陽合同本來就是個陰謀,曝光天下很合法,不涉及侵犯她人隱私

我們知道隱私從法律上說,就是個人秘密,個人的隱私受到法律的保護。某明星簽訂陰陽合同,主要的目的就是偷逃國家稅收。這是違法的行為,曝光沒有錯,這很快看透她的人生態度,看出她對這個國家的態度。這不屬於侵犯她人隱私。

二,說她演技爛是個人對她的評價



隱私權是人重要的基本權利,本律師有所研究,希望有同樣話題的朋友或者當事人私信我,我們可以共同討論!


法商道

一、曝光陰陽合同是正義行為,不侵犯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所謂陰陽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的關鍵內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對內,一份對外。其中對外的合同並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

當事人簽署陰陽合同,是以逃避國家稅收為目的的。因此,簽訂陰陽合同是違法、違規的行為。對違法、違規的行為予以揭露,是正當的正義的行為,是法律所提倡的行為。

而違法的權利不受法律保護,所以,曝光陰陽合同不侵犯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評價一個人演技爛,屬於對演員的侮辱嗎

對一個人的言論導致其社會評價的降低,才會構成對一個人的侮辱。

評價一個人的演技,每個人都有其評價標準,每個人的標準都不相同。

說一個人演技爛,是對其演技的評價,儘管有可能有人不同意這個評價,但這個評價不會造成人們對該演員社會評價的降低。

演技是演技,人格是人格。

或許用詞值得商榷,但也僅是針對其演技。演員是公眾人物,總不能不許可人們對其演技進行評頭論足吧。


郭廣吉律師

不過在這裡我也解釋一下,所謂陰陽合同就是幾乎相似的兩份合同,只不過一份用於公開,比如申報收入或者備案什麼的,另一份就是為了避免講真實信息公開而稍有改動的合同,留著自己備用。

陰陽合同都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那麼曝光兩份陰陽合同違法嗎?要分兩種情況,1,如果合同裡有約定保密條款,那麼如果合同雙方有人洩密的話,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如果不是合同雙方曝光,那曝光者就不必承擔違約責任。2,合同簽訂的一方是公司,而曝光者是公司的人,並且與公司簽有保密協議,那這個曝光者就要承擔法律責任了。顯然,崔永元這兩個條件都不符合。給他提供合同的肯定另有其人,或者這本身就是布的一個局。

再說,說演技爛算侮辱女性的問題。侮辱女性牽涉到歧視,這本身就沒有一定的判定標準,什麼樣的詞語,什麼樣的方式才算侮辱?很難判定。說這個“爛”字,崔永元不愧是主持人出身,這個爛很有力量,卻不毒辣!而且他說的是演技,對演技的評價就牽涉不到人格了,沒有涉及人格怎麼算是侮辱人呢?況且作為公眾人物電視明星讓觀眾對其工作評價也是很正常的,演技好的我們說好,演技不好的,我們說差,真差,更差的就是爛了!

所以崔永元這次撕的很漂亮,簡直無懈可擊,只是范冰冰的回應有點自己打自己臉的意思了。本來可以化小的事,卻因為一個回應徹底把事情搞大了,你看馮小剛和劉震雲多聰明,不回應,你拿我沒辦法!


法海點金

崔說有一說一讓人覺得說的就是崔自己,對他形象和個人感覺都造成了影響。有媒體說他就是因此失眠的。

曝光合同,認為是陰陽合同。這種合同違法嗎?

換一個說法,甲和乙簽訂一份合同,要買賣月球的土地。是否涉嫌偷稅漏稅?

甲和乙又簽訂一份勞務合同,報酬一千萬。沒有履行,也沒繳稅,是否偷稅漏稅?

現在合同情況細節不清楚。那六千萬是否是稅後收入?是演出片酬收入還是其他的事?偷稅漏稅是既成事實才違法。

什麼是商業秘密?商品價格,交易條件,產品品種要求都是。特別是價格,是不公開的。侵犯商業秘密也是既成事實才違法。

可是沒有針對性的,只是對人,說她很爛,就不是文藝批評的範圍內了。原話是: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爛。這說的是人,不是演技。意思是說你爛,不用演,不用裝。

看崔以前的一些爭議事件,動輒說人家不要臉。不要臉本來是一句罵人的話,現在變成不算罵人的話了。


天明遙遙山海關

崔永元是什麼樣的人你去查查。他懂的法律比你念的書都好!違法的事情他做過嗎?所以這個問題本來就不該當個問題來問。

揭露行業黑幕本身就是維護法律,怎麼能是違法呢?

任何人都可以評論任意一個人的演技,公眾人物在得到大家追捧的時候本來就有義務得到大家的評價,說她好可以說她不好就不行呢?

飯餅餅工作室做出的回應體現了兩點,第一,崔老師的揭露確實觸及到他們的利益了,而且也碰到他們的軟肋了,這也是崔老師的目的。第二,飯餅餅工作室的那群人腦子已經被金錢站滿了,沒有一點法律了,要是有法律存在,能幹這個事嗎?

說到這我再送一條,飯餅餅工作室的公關能力太不成熟,這件事可以這樣處理嗎?做錯了事你就低頭聽批評吧!你站起來反駁,你身下的黑歷史不都暴露了嗎?


清遙子

我認為小崔講了大實話,揭露了行業裡見不到陽光的地方。讓大眾知道了何為天價,拿了天價的報酬卻不願意納稅。既然是公眾人物就得接受大眾的監督,把一切曬在陽光下。如果你幹了見不得人的事,又讓別人抖出來了,你只能認了!一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誰是誰非可以法庭上見。如果犯了法,不管你是男人女人,都有適合你的牢房,男人進男牢房,女人進女牢房,呵呵!估計事件發酵到一定程度,監獄的大門即將為她打開!


淸風明月697

我來說說我的觀點,第一,這份陰陽合同肯定有問題,如果沒問題小崔曝光它幹什麼?當然我們看到這份合同肯定只有一部分。這也是馮小剛范冰冰等都不敢接招的原因了!第二,侮辱女性,我就想笑了,小崔再怎麼也是中國傳媒大學新聞系畢業的說話能被你抓著毛病?想多了


瘋狂小財迷

大家好!我來談談我的看法。這個問題大家都知道說的是誰,崔永元和范冰冰。



首先不管是誰,在法律沒有做出定罪之前,任何人都不可以公開當事人的隱私,包含文字圖片影像,你可以去監察機關舉報,但不能隨意公開,這點我想是毫無疑問的侵犯了別人的隱私權的。


至於公開評判某位女星的演技很爛,那就看他的言辭怎麼說了,如果涉嫌侮辱,造謠,造成惡劣影響,當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公開道歉,賠償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就是了。


我的個人觀點,不喜勿噴,雙方都有粉絲,可以討論問題,但不要惡語相向,謝謝大家!


別嚇我6

娛樂圈的事咱不懂,咱也不關心。但崔永元范冰冰互掐之事沸沸揚揚,他們之間矛盾內幕咱也不知曉。有一點,崔永元手撕范冰冰,暴陰陽兩份合同是否違法,這比較複雜。陰陽合同,是他們合約雙方真實意思,工作需要,只要不偷稅漏稅,誰也無權干涉。崔永元如果有懷疑偷漏稅之嫌,可實名舉報。而公開在媒體曝光,其動機讓人懷疑!也難免有違法之嫌!



無奈125387125

首先,我們要確定什麼是陰陽合同,既然確定了是陰陽合同,是造假,哪還來合法權益,哪還來侵犯呢?這舉動分明是正義之士。

再說侮辱女性。針對一個藝人演技方面的評價,也是一個觀眾應有的話語權主張,除非你拍攝的影片是給自己看的,可以任意誇讚自己。可是誰見過包子做的爛,還不讓顧客說的?另一點是,在演技好壞之間,是沒有性別區分的,也沒必要把女性性別刻意拔高,以獲得同情心。難道你會同情妲己嗎?她的演技比誰都高,可惜是個妖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