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锦衣卫发明的“弹琵琶”,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酷刑?

仔仔是不是你

弹琵琶"之刑完全可以列为满清十大酷刑之首,创始于明代,是锦衣卫和东厂特务组织用于刑讯逼供的一种手段,由于太过残忍,史书记录隐晦,综合来看如下:

人犯脱去衣服,光身双手捆绑举上栓住,此时肋排凸献,仅一层皮和神经组织,用匕首类刀,如弹琵琶之牛骨拨片,用刀刃侧面在肋排上来回划拔,宛如拨弹瑟琶。

无论你是江洋大盗,山匪路霸,经过此刑,无不血肉模糊,白骨显现,其痛苦宛如挖心,但又不会马上断气,人犯一旦拉入锦衣卫行刑室,无不魂飞魄散,屎尿横流,任何滔天大罪立马招供!
不过,有几个例外,特别讲述如下:

这才是真正的、经典的"弹瑟琶!

(胆小莫入)

东厂和锦衣卫的真正老大是那个阉人,文肓大太监魏忠贤。

那个忍住酷刑的是一个朝廷小官,能贪就贪,能拿就拿,和魏阉一党熟,和当时与阉党誓不两立的东林党人也熟。

天启5年(1625)锦衣卫老大许显纯奉魏阉人指示、审讯这个小贪官汪文言,以图取得供词,摧毁以铁骨铮铮闻名的东林党首领扬涟。

许显纯喝令汪文言脱了衣服,两个锦衣卫用大弯铁勾从肋排穿入,一索子拉起离地,在汪文言惊天动地的惨号声中,一个酒气熏天的锦衣卫拿出私密武器一一铁絲刷,沾上桶中盐水,一刷子从背上横刷而过,顿时血肉横飞,鲜血迸溅,无从言状的痛苦令汪文言痛死过去!

这样的审讯进行了多次,终于汪文言松口了,他用一絲微弱声音对许显纯说:你要我承认什么,我承认就是。

许显纯欣喜万分,说道:"只要你说扬涟收取贿赂,作口供为证,就放了你"。

短暂沉默以后,一个微弱声音响起:

"这世上没有贪脏的扬涟"!无畏的东林党人经受了比"弹琵琶"还要残忍的酷刑,直至落气,留在世上的最后一句话是:不要乱写,就算我死了,也要与你对质"!
天启五年(1625)四月,东林党人大哥扬涟下牢房。

与汪文言同样的酷刑,每五天过一堂,打得扬涟"下颌脱落,牙齿打完一地,供词依旧空白。许显纯用上铁刷,几次下来,体无完肤,史称:皮肉碎裂如絲!

魏阉下令,必须死!

许显纯用铜锤砸扬涟胸膛,肋排寸断完。

用装土布袋压身,居然不死,丧心病狂的许显纯用铁钉钉入扬涟耳朵,扬涟鲜血滿身,神志模糊,自知不久于人世,乃用指沾血,写下血书。

天启5年(1625)七月二十四日,许显纯用一根大长铁钉,钉入扬涟头顶,扬涟立毙。年54岁。

血书的最后一句:大笑大笑还大笑,刀砍东风于我何有哉!

崇祯继位,赐死魏阉,腰斩许显纯,客氏招供,得知魏阉赐死怀孕嫔妃,崇祯怒极,重新挖出魏阉砍去首级示众,许显纯凌迟千刀!

明朝就是这样在血雨腥风中飘摇,动荡。


良人执戟2

说到酷刑,常常会让人不寒而栗。有书君这一刻突然觉得,生活在文明时代是何其幸运。


所谓的弹琵琶,到底是怎样的一种酷刑呢?



一、琵琶刑的由来


“弹琵琶”源于明朝。由于朱元璋是穷苦孩子出身,对贪官污吏深恶痛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整治朝廷,他设计了各种酷刑。并培养了皇家的专属警察系统――锦衣卫,暗地里消灭威胁皇权的高官大臣。诏狱就是锦衣卫管理和审查犯人的地方,“弹琵琶”就是锦衣卫为了让对方妥协而设计的最酷虐的刑罚。所以,做什么也不能得罪锦衣卫啊。


后来,人们只要听到“锦衣卫”三个字,常常都会咬牙切齿。他们是酷刑的代名词,只要和他们作对的人,被剥皮都是小事情。他们是掌管着诏狱的人群,进了诏狱,有去无回。


二、琵琶刑的过程。


实施琵琶刑时,首先要脱去犯人的上衣。然后绑住他们的手脚。关键的是要露出锁骨。材料就简单直接,只需一把刀刃。最后用这种利器在锁骨以下的肋骨中来回拨动。那情形如同现在的音乐高材生弹琵琶。刽子手刀法熟练,弹出来的声音何止撕心裂肺。


这种慢慢折磨人的滋味,目地就是让犯人生不如死,最终承认罪行。行刑过程皮肉慢慢绽开,直到血肉模糊。


所以,当时只要有人获知下诏狱,只有两种解脱:一种自杀。还有一种从诏狱转送法司,就已经是天堂之乐了。



三:世上唯一通过琵琶刑考验的人


杨涟,明末著名的谏臣,也是东林党人最高级的长官。他这人,纯粹是为国运而生,他是舍身忘死的勇士。他因弹劾魏忠贤被魏记恨在心,后来被魏诬陷贪污入狱。在狱中杨先是被许显纯五天痛打一次,然后各种刑罚轮番伺候,包括最惨绝人寰的“弹琵琶。”杨涟被弄的体无完肤,下颌脱落,牙齿掉落,却无一字妥协。最终“皮肉碎裂如丝”,但杨涟仍然骂不绝口,诬陷之罪,视死不从。


杨涟是真正的勇士,刽子手对他几番折磨,口供问不出,人也弄不死,着实把刽子手急疯了,最后崩溃的刽子手拿起一枚大长钉,狠狠地钉入杨涟的头顶。结束了杨涟的生命。


堪称酷刑之极的琵琶刑,还美其名曰为“弹琵琶。”如此残忍的手段,平常人是想象不到的,所谓酷刑,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他们简直是恶魔的化身。



有书共读

话说,当代女性最为性感、最喜暴露的位置,号称“美人骨”,乃玉颈之下,一弧浅浅地港湾,这块漂亮的骨头也叫锁骨,旧时也称琵琶骨(也有肩胛骨才是正宗琵琶骨之说)。

不仅是现代美女高看一眼这块骨头,古代官府也很看重它,遇到转移重要的人犯时,一条穿过琵琶骨的锁链,就可以轻易实现保障安全的目的,假如你小时候这样对待过蚂蚱,你一定理解这种现象。

美人听说这种操作方式,先不要撇嘴,还有更残酷的,且往下看。

朱元璋坐稳天下后,成立了锦衣卫这种由他直接领导的特务组织,针对品阶比较高(九卿、郡守一级的俸禄

二千石以上)的官员,在锦衣卫内特设“诏狱”,专门办理问题官员,如何让他们顺利交代问题,又专门给他们增设了十八种待遇,曰拶指、曰夹棍、曰剥皮、曰剜舌、曰断脊、曰堕指、曰刺心、曰琵琶,等等。

最后一种待遇叫做“弹琵琶”,之所以让它压轴,并不是让你受完了刑罚、交代完问题后,对你宽大处理,叫出个歌女来给你用琵琶弹个小曲儿压压惊。

相反,只有凶神恶煞的锦衣卫来继续给你上刑,这种刑罚的名字就叫做“弹琵琶”。先来看一下真实的琵琶图案。

上方的弦轴,对应着美人的琵琶骨,往下一节一节,对应着人体的12对肋骨。

所谓“弹琵琶”,就是让人犯脱光上身,行刑者用利刃拨动人犯上至琵琶骨、下至所有肋骨区间,宛若弹弄乐器琵琶一般。受刑者皮开肉绽,露出森森白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犹如炼狱。

电影《绣春刀2》中出现过这样一幕,一名锦衣卫为了自己不去诏狱受刑,二话不说,直接拔刀自裁。死都不怕,但这种变态的酷刑,必须要怕


历来现实

“弹琵琶”的残忍程度不亚于凌迟,我们来详细说说。

“弹琵琶”起源

众所周知,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起于微末,体验过农民的艰辛,所以,当上皇帝以后对贪官污吏那时一个深恶痛绝啊!于是,在他的授意下,建立了诏狱制度,对待那些欺压百姓的官员,其手段尤为惨烈。

这些手短的使用者主要是锦衣卫,以及后来的东厂西厂,梳洗、剥皮等等酷刑都令人闻风丧胆,而“弹琵琶”则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弹琵琶”行刑过程


首先,将犯人按倒在地上,使用刑具限制住他的手脚,然后脱掉上身的衣服,裸露整个上身。

然后,使用锋利的尖刀在人犯的肋骨上拨弹,就像弹琵琶一样。

犯人的肋骨周围,会慢慢破开,又疼又痒,而有动弹不得。


如此酷刑,使人痛苦万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简直是生不如死!

史载“弹琵琶”

《明史》中,对于“弹琵琶”也有些记载:

“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尽脱,汗如雨下,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每次用刑下来,囚犯哀声震壁,血肉溃烂,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惨毒难言。所以,当时人一下诏狱,就魂飞汤火,而一旦能从诏狱转送 法司,竞觉得不啻天堂之乐。


意思是说,明朝犯人,一旦受诏狱,都会受到种种酷刑的折磨,其中“弹琵琶”最让人胆战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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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小史官

一、琵琶如何弹?

弹琵琶原称琶刑,《明史·汪直传》有言:琶者,锦衣酷刑也。骨节皆寸解,绝而复苏。

各位已回答的同好所引用或是转自百科,所谓“其最酷者曰琵琶,施刑之时,百骨尽脱,汗如雨下,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云云,不但《明史·刑法志》三篇中绝无此句,便是整部《明史》也无。若有人愿意告知原始出处,感激不尽。

“骨节皆寸解”的字面意思是骨肉分离、骨节脱落,当年明月在《明朝那些事儿》解释成“用利刃去剃人的肋骨”:

所谓“弹琵琶”,并不是演奏音乐,而是一种独特的行为艺术。具体说来,是用利刃去剃人的肋骨,据说行刑之时痛苦万分,足可以让你后悔生出来。这一招当年开国时老朱也没想出来,是东厂的独立发明创造。
可怜的杨晔先生,足足被弹了三次,体力不支,竟然就死在了监狱里。

这实质上是对《明史·汪直传》中这段话的复述:

诸位如果好奇这是如何一种刑罚,可以从以下两张图片中直观想象:


二、比之满清十大酷刑如何?

回答题主第二个问题,它比十大酷刑还要猛吗?

十大酷刑是一个笼统说法,包括但并不仅限于如下:

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弹琵琶,抽肠,骑木驴。

剥皮,把人皮全剥下来,蓝玉死于此;

腰斩,大活人被铡刀挥为两段,最后一个死于此刑的清朝的俞鸿图,据说他受刑后并未立刻断气,蘸着自己的血水一连写了十几个“惨”字,雍正帝闻之凄恻,遂废;

车裂,五肢分别绑在奔马上,扯为分段,商鞅死于此;

俱五刑,俗谓“大卸八块”,其实和“彭越沮醢(彭越被剁成肉末)”没什么两样;

凌迟,千刀万剐,受刑之人基本第一天便已死亡,石达开死于此;

缢首,绞刑;

烹煮,下油锅;

宫型,男割鸡,女缝阴,阴损无比;

刖刑,剁掉膝盖或砍去单、双脚,孙膑受此刑,故曰膑,膑者刖也;

插针,针或竹签插入指尖,五指连心;

活埋,即坑杀,人屠白起坑赵降卒,霸王项羽坑秦军,各四十万,杀得千万人,一时称雄;

鸩毒,毒杀,武大郎死于砒霜,还有更多的死于鹤顶红;

棍刑,犹欧洲中世纪的刺刑,木棒自肛门入,贯穿全身,自嘴巴出;

锯割,把人当木柴锯;

断椎,打断脊椎骨;

灌铅,重金属入腹,凝结成块,必死无疑;

弹琵琶,剔骨抽筋;

抽肠,铁钩入腹,挂住大肠头拽出来;

骑木驴,惩罚女人之阴损大刑,知者不具。

……这些刑罚的目的,无一不是要人命。弹琵琶类似于铁梳子,把人烫熟之后,用铁梳子梳之,使人血肉模糊,皮肉分离。

它并不立刻致人死命,因此它的残酷性比之十大刑,终究差了一截。

三、请君入瓮。

人说乱世人命贱如草,其实是不如草。

在糟贱生命的发明创造上,古今中外的能人大佬都展现了令人惊奇的天赋和冷血。

我常常带着报复性的快感想,完全应该将这些畜生本人弄去体验一把他们的刑具和刑罚,在临死前才能得到救赎。

请君入瓮的典故是这样的:

俊臣曰:“囚多不服,奈何?”兴曰:“易耳,内之大瓮,炽炭周之,何事不承。”俊臣曰:“善。”命取瓮且炽火,徐谓兴曰:“有诏按君,请尝之。”兴骇汗,叩头服罪。

木匠戴枷,自作自受,尚不解恨;惟有请君入瓮,才能告慰众多枉死之人。

《绣春刀·修罗战场》中,殷澄酒兴上来,在同僚前高谈阔论,谁知他的言语全上了凌云铠的阎王薄,没奈何,不想进诏狱,只得潜逃。然而桥上沈炼惊天一跳,踏碎了他的求生之路。


王事情

“弹琵琶”衍生自大明,盛行于满清,所受此刑者,均受尽苦楚,呼天不应,叫地不灵,只求速死!

此刑缘起于东厂,由锦衣卫“发扬光大”,时东厂所设刑具之多,酷刑之毒,实令人胆颤心跳。凡被锦衣卫拿办之人,只求速速早死,也免的遭受人间最痛苦之刑罚。

《明史》卷七十三《刑法志》曾记载此法:“其最酷者曰琵琶,施刑之时,百骨尽脱,汗如雨下,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每次用刑下来,囚犯哀声震壁,血肉溃烂,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惨毒难言。


区区数十字便以令人发瘆,更何况受刑之人。这种刑罚操作过程很简单,但却行之有效。只需将犯人仰面按到与地,褪去衣衫,牢固其手足,而后取利刃或锐器在其胸前肋条部位来回上下波动即可,以肋条做琴弦,以刀尖做弹波,不需几下,便皮开肉绽,令人求生不得求死不得,任你是钢筋铁骨,铮铮硬汉也会叫苦连天、残嚎不止,赠其美名“弹琵琶”!

以此可见明朝诏狱之黑暗,爪牙之狠毒,刑罚之残酷,绝非人类所能想象。所以,当一个人下到诏狱之中,不需打你,只需要你看看那些刑具,观一观行刑过程和受刑者的痛苦,就可让你魂飞魄散,能救自己的只有两条路,一条是能从诏狱转送三法司,一条是想法速死,除此之外别无他路。


大狮

“弹琵琶”是明朝东厂,西厂的锦衣卫发明的一种酷刑 。朱元璋利用此刑统治了明朝整个天下。
据《明史》第七十三卷记载《刑法志》中记载:“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白骨尽脱,汗如雨下,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每次用刑下来,囚犯哀声震壁,血肉溃烂,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惨毒难言。所以,当时只要有人被下尽诏狱,就魂飞汤火,如果能够从诏狱转送发司,竟觉得不啻天堂之乐”。文中的意思就是在明朝诏狱里面的犯人,都会受到非人的酷刑折磨,其中的一种弹琵琶就更让人魂飞胆破。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将临刑的犯人按倒在特定的板上,扒光其所有的衣服,露出所有肋骨,然后在用尖刀划开犯人的身体,用特制的小锤直接敲打犯人的肋骨(也被成为是琵琶骨)。酷刑最初的设计是用匕首的刀刃在犯人的肋骨外用力地上下刮动,以达到刺激肋骨周围丰富的神经末梢的目的,让人既感觉到痛,同时还能感觉到酸痒难忍,可能后来监狱里的犯人暴满,锦衣卫的工作太劳累,不得己才做了简化,改成先切开皮肤,再用尖状的小锤子依次地敲击肋骨,这样的刺激效果也大致同样。在《绣春刀》中有一名锦衣卫,竟然为了逃避“弹琵琶”,引刀自尽。宁肯死也不愿下诏狱,可见此刑的严酷。


在抗日战争时期,关东军还曾借鉴了明朝的“弹琵琶”酷刑。因用刀切开犯人的肋骨后易伤口感染死亡,不利于做口供。因此就改为用机枪的子弹壳刮,除了上下刮动,有时也会顺着肋骨刮,用的力稍微大一些,连肉带皮的就会被削下来一长条。然后等上一两天,先让伤口结痂,再顺着伤口刮,把刚结好的肉痂全部刮掉,露出来里面的新鲜血肉。有一些人虽然熬过了酷刑,但也会落得一身伤疤,半身残疾,干农活使不上劲,一用力就会钻心的酸痛。冬北的抗联英雄“赵尚志”,就曾两次入狱,惨遭日寇的这种毒刑。但是他咬住牙硬是挺过去了,始终都坚持说自己是普通老百姓,没有暴露共产党员的身份,时间分别是1927年3月和1931年4月,二次被捕入狱,赵尚志都严守党的秘密,坚贞不屈。到九一八事变以后,经党中央和满洲省委全力营救后出狱。



看上去这么柔弱的一个男人,是如何挺得过连锦衣卫都胆寒的“弹琵琶”呢?在这里也只能借用江姐的一句名言了~“敌人的刑具是用竹子做的,而共产党员的意志是用钢铁做的”。


春风化雨雨过无痕

高洋登基之后,搜罗了天下美女入宫中,其本人荒淫无道。高洋有个嫔妃非常得宠,但是高洋是属于喜怒无常的,这位宠妃就因为说错了一句话而被处死。但是随后高洋又后悔了,抱着这位宠妃的头颅哭泣,然后居然下令将美人骨做成琵琶,每次想这位妃子的时候,高洋便拿出这把琵琶弹奏,还一直念着“佳人难求”。



所以“弹琵琶”这种酷刑,就是将犯人的肋骨比作琵琶,然后有特制的刀具行刑,刀具与骨头碰撞会发出声音,所以就被称为“弹琵琶”。这种酷刑一般人是受不了的,就算扛住了也活不下去。这种刑法的残酷之处就在于让人极度的痛苦,叫人半死不活。明朝使用这种刑法是用来对付贪官污吏,与其相对于的还有一种叫“充草”的刑法,同样是无比残忍。


到了清朝之后,为了维护统治,清朝统治阶级无所不用其极,像“弹琵琶”这种刑法都算是仁慈的了,清朝流行凌迟处死,整整一部大清史,被凌迟的犯人就超过以往朝代之和。凌迟这种刑法是血肉横飞,这种场面可以极大的震慑那些意图造反者,不过这也成为清朝野蛮专制的最好体现。当年英国传教士来到中国之后,第一次看到凌迟这种刑法,居然直接禀报英国首相,使得列强出面要求清政府取消凌迟,这也算得上是列强做唯一一件好事了吧。


小司马迁论史


此“弹琵琶”不是我们日常的乐器,而是满清十大酷刑之一。

说起这个“弹琵琶”,它诞生于明朝,来自于当时的东厂,当年的锦衣卫经常使用这些酷刑。而此酷刑的盛行,则在后来的清朝。

那这个“弹琵琶”究竟是一种何种酷刑呢?


在《明史》记载:“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尽脱,汗如雨下,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

从这几句话就可以看出,每次行刑下来,囚犯都会痛不欲生,生不如死,与其这样被折磨,不如痛痛快快的一到解决。


而且这个“弹琵琶”操作起来也很简单,将犯人按倒在地,控制住犯人的手与脚,脱去上衣,露出肋骨,然后施刑者就会用尖刀或者尖锐的利器,在肋骨上,来回“弹拨”,以肋骨做琴弦,以尖刀做手指,来回数次,直至皮开肉绽,让人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过程及其残忍。


寒舍阅独

“弹琵琶”乃满期十大酷刑之一,起于明朝。“以筋为弦,以刀为指”生生将人的琵琶骨(肋骨)一根一根剃下来,不可谓不残暴。



弹琵琶是在我国明朝时期发明的酷刑,据说是由当时明朝特务机构东厂和锦衣卫所发明。据《明史》卷七十三《刑法志》载:"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尽脱,汗如雨下,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每次用刑下来,囚犯每每都是哀声震壁,血肉溃烂,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惨毒难言。。看过绣春刀的人应该知道诏狱那是连神仙进去都得脱层皮的地方,就连东厂锦衣卫那都是闻诏狱而色变,宁愿自裁都不愿被送进诏狱,可谓是真真的人间炼狱。



弹琵琶的行刑过程也是极为简单,基本方法分为两步:

第一步:将人犯按倒在地上,控制住其手脚,掀去其上衣,露出肋骨。

第二步:用尖刀用力在人的肋骨上来回“弹拨”,把人的琵琶骨(肋骨)一根一根剃下来。

可以想象如此简单的刑罚却可以给人带来无边的痛苦,真不知发明此刑的人到底是有多么的铁石心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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