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姨媽為什麼要把襲人嫁出去?

鵲·鷂丶

續書中這個情節,肯定與原意不符。

續書之中,寶玉出家,寶釵守節,薛姨媽作為寶釵的母親、王夫人的姐妹,是有權利對襲人去留髮表意見的。而續書人為了符合“堪羨優伶有福”的預言,不得不把襲人送嫁。但是誰決定呢?王夫人激賞襲人,認為她比寶玉還強,顯然不可能打發她走。如果是寶釵,未免顯然她容不下人,因為李紈打發賈珠的侍妾,是因為“天天只見他們不自在”,而襲人一向安順。最終只好選擇薛姨媽來做惡人。


但是薛姨媽打發寶釵的理由非常牽強,僅僅因為她是沒過明路的屋裡人。而襲人領姨娘的月錢已經好幾年了,王夫人曾向賈母彙報過,賈政也通過趙姨娘得知她的存在。賈家雖窮,不至於沒飯吃。留著襲人,寶釵不是“到底有個膀臂”了嗎?說是怕“老爺不依”,越發可笑:賈政為什麼要阻止子妾守節?

趙姨娘討彩霞時,已經告訴賈政“寶玉已有了二年了”,被打斷。她帶人扣好窗屜,回來打發賈政安歇。但子妾之事,賈政不會不追問,趙姨娘也不會不說——賈政認為應該現在太早,王夫人卻在更早的時候已經給了,正是趙姨娘挑撥離間的好機會。以她的為人,不可能放過。所以賈政一定知道襲人的存在,只是礙於王夫人的面子,不再提起。他與王夫人雖然感情不好,畢竟要顧及正室夫人的地位。

這樣分析下來,薛姨媽打發襲人出嫁,實在是非常牽強,完全是為了照應判詞。與原著一加對比,高下立判:原著中哪裡有這樣生硬的情節?


那麼,襲人是在什麼情況下離開寶玉的呢?從第三回介紹襲人就可以看出端倪:

這襲人亦有些痴處:服侍賈母時,心中眼中只有一個賈母,今與了寶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個寶玉。

這話說得實在高明,看不夠十遍八遍,簡直看不出似褒實貶的含義來。襲人沒有堅貞的品格,跟著誰就是誰,隨波逐流,人盡可夫——這些話,剔除感情色彩,都可以用在襲人身上。

不止這一處。王夫人升了襲人的月錢,寶玉大喜,襲人卻說:

有什麼沒意思,難道作了強盜賊,我也跟著罷。

意思是跟著寶玉是有選擇、有條件下的,當條件不符合時,她就有轉身離開的可能。當然,說這話的時候,襲人想著寶玉一定不會去作“強盜賊”,一定不會離開寶玉,不過是用來挾制。但《紅樓夢》中的話總是暗藏深意,以為隨便說說的,往往後來就成了現實。襲人終於離開寶玉,雖然是因為寶玉不好,畢竟是她主動(至少半主動)。

寶玉呢,曾對兩個女子說過:“你死了,我做和尚去”。這兩個女子,一是黛玉,一是襲人。這也是預言,當時看來不可靠,而終於實施。黛玉是死了,襲人別嫁,寶玉最後的底線“只怕這兩三個人,還是同死同歸的”也失守,他才會遁入空門,兌現從前看似不可靠的承諾。

所以說,襲人別嫁,是在寶玉出家以前。表面看來是不得已,其實還是負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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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卻英雄似等閒199

因為後四十回並非曹雪芹手筆,關於花襲人如何離開賈府,一直眾說紛紜。

根據前八十回曹老先生的“灰蛇線跡”,我們知道襲人最後是離開了賈府,嫁給了戲子蔣玉菡。


但是就算花襲人是被迫嫁給蔣玉菡,也輪不到薛姨媽出面操心,花襲人是賈家的人,是未過明路的寶二姨娘,薛姨媽無權干涉賈家的事情,無權決定花襲人的去留。

用現在的話說,如果薛姨媽真的逼花襲人嫁人,就是干涉賈府的“內政”了。

我們從前八十回蛛絲馬跡可以推斷出,花襲人離開賈府是很不情願,甚至是被逼迫的。那麼這樣的話,薛姨媽更不可能參與到這個事情上來,攪這趟渾水了。

所以,後四十回所說的薛姨媽把襲人嫁出去,這顯然不符合邏輯。


春江水月傾落星河

在十二金釵副冊中,襲人位於最末位。何也?人品問題。

在封建社會,一個女人什麼最重要?節操。而在《紅樓夢》中,唯一與寶玉有過雲雨之情描寫的就是襲人。也就是說襲人有可能是寶玉的第一個女人,而這一切卻發生在寶玉夢遊太虛幻境,產生夢遺之後。那時的寶玉很懵懂,除了衝動就是衝動。而襲人卻不同,她比寶玉大,已略知男女之情。可她不是去正確引導寶玉,讓寶玉樹立正確的兩性觀念,而是以言語撩撥寶玉,讓寶玉成為自己的男人,絕對有引誘之嫌。包括後面的告黑狀,打小報告,害死晴雯,趕走芳官等,無不與襲人有關係。為什麼?

為了自己的地位,為了自己未來的風光。

可以這樣說,襲人雖然表面看起來溫柔和順,但卻是個非常有心機且心腸歹毒的人,為了自己的利益,沒有她不敢做的。把這樣的人放在跟前有誰會放心?

薛姨媽和寶釵都是聰明人,豈能看不出?豈能不知其中的利害?所以找個藉口把她嫁出去就成了自談而然的事了。這也是襲人的命。


行業動態觀察

這是續書者為了對太虛幻境金陵十二又副冊上的判詞作的拙劣的回應。又副冊上關於襲人的評語是"枉自溫柔和順,空雲似桂如蘭,堪羨優伶有福,誰知公子無緣"。後面又有把襲人的汗巾換給蔣玉函一事,所以暗示的太明顯了,襲人最後是嫁給了蔣玉涵,如把結局改了,和前面聯繫不上了,所以為了解題,就出現了一些不能自園其說的漏洞,主旨還是說襲人的失節。

根據脂硯齋的評語,我們知道花襲人嫁蔣玉涵的這章名叫花襲人全始全終。還知道她最後說的話是好歹留著麝月。最後與蔣玉涵始終奉養寶玉、寶釵夫妻。我也討厭襲人為了當寶玉的姨娘陷害黛玉和晴雯,但是在大變來時,襲人對賈寶玉還是有情有意的,一句好歹留著麝月就看出有多少留戀。襲人不得不嫁大約是以下兩個原因之一。1賈府在元春被賜死後,被查抄,成丁和有罪的女犯被羈押在獄神廟,財產被查抄,林黛玉淚盡至死,後經審訊,榮府二房無大罪,所以寶玉等人被放出,忠順王府仍記得賈寶玉結交蔣玉涵的事,所以指名襲人嫁給蔣玉涵,來羞辱寶玉,交換條件是寶玉的自由乃至生命。所以襲人不得不嫁。

2是經濟原因,在賈府被抄家後,薛蟠舊事被翻了出來,獲罪,薛家也失去了皇商的名份,被抄家,因林黛玉己死,就讓寶玉、寶釵二人成婚,生活困難,就要出賣僅剩的兩個丫環,這時蔣玉涵知道了消息,為了報答寶玉,願出高價,他比較中意襲人的管理才能,而襲人在怡紅院被寶玉踢了一腳後,落下病根,也不願再拖累寶玉,於是為了寶玉的生存,她把自己賣了,這才有了"好歹留著麝月"這種極不舍的話,這種感情企是那種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封建主義思想能比的?更不是"千古艱難唯一死,傷心企獨息夫人。"所能形容的。

兩個原因,我想第二個更合理,因為忠順王爺不會去理一介平民,而要是這個原因的話,後來襲人和蔣玉涵就不能再奉養寶玉夫婦了,因為他會阻止。


旁觀者嵐

寶玉在遊幻境時,看到襲人的判詞是:

枉自溫柔和順,空雲似桂如蘭,堪羨優伶有福,誰知公子無緣。

寶玉被迫娶了寶釵,一肚子氣,不敢埋怨王夫人,只得冷落了寶釵,又不堪寂寞,就和襲人在一起,襲人又是很早侍奉他的人,所以寶釵希望襲人走。而且黛玉已死,自己也不需要襲人的聯盟了。



寶玉的出走,細究起來應該是王夫人之過,逼死晴雯,趕走芳官,破壞了木石姻緣,直接造成了寶玉心灰意冷,出家為憎。所以王夫人得找襲人背了這個鍋。

書中寫道:寶玉出家後,薛姨媽對王夫人說,“唯有襲人,雖說是算個屋裡人,到底她和寶哥兒沒有過明路兒的……哪有留的理?只要姐姐叫他本家的人來,狠狠的吩咐他,叫他配一門正經親事,再多多的陪送他些東西,也算姐姐待她不薄。”所以襲人被逼另嫁,就是寶釵的主意,王夫人首肯的。


襲人千算萬算,到頭來為他人做了嫁衣裳,落的這樣一個結局。想來也是諷刺,當初費盡心思力捧的人,達到目的後,過河拆橋。如果是黛玉當了寶二奶奶,說不定還不會排擠她,真是搬了石頭砸了自己,弄的襲人真無死所,最後還是與蔣玉涵成了夫妻,結合寶玉看到的判詞,這是她命中註定的一段姻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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