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中案”依法改判彰顯中國司法保護企業家權益之決心

改判消息第一時間就在各個新媒體平臺刷屏,引發司法界與企業界的關注和討論。實際上,這起案件在登上兩高報告時就傳遞出明確的訊號——堅決糾正涉產權冤錯案件,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依法保護企業家人身和財產財富安全。

最高法在今年的工作報告中就表明態度,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再審3起重大涉產權案件,其中直接提審張文中、顧雛軍案。如今,直接提審、依法改判彰顯了最高法不迴避、不遮掩的鮮明態度,也用實際作為讓企業家看到在全面依法治國的背景下,黨和國家依法保護產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的決心。特別是在改革開放40週年之際,這起案件的改判更顯現出深遠的意義,演變為一起具有標杆性意義的法治事件。

遙想當年,“傻子瓜子”的創始人年廣久無罪釋放一案為改革開放廓清了思想迷霧,“改革的春天”為民營經濟發展打開了空間。今日,張文中等重大涉產權案件的依法糾正,對於落實黨中央部署,加強產權保護、激發企業家精神也將具有重大示範意義,產生廣泛而深遠的影響。相信更多企業家能夠明白,改判無罪用法律保護、司法保護產權,是從法治角度、司法維度證明:國家支持非公經濟發展沒有變,合法經營發展沒有錯,依法治國的決心決不會更改。

如果我們用歷史的眼光來看,可以在一些司法新表述中更準確地洞察時代發展推動司法改革的聲聲呼喚。新華社曾經將歷屆兩高工作報告放入新華社“媒體大腦”中梳理發現,1980年以來,曾經出現在兩高報告中的一些法律、司法名詞消失了,比如投機倒把罪等;與此同時,更多的新表述、新名詞出現在兩高報告中,比如營商環境等詞彙。處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完善時期,經濟的快速發展要求司法改革跟上時代發展的腳步,也對法律、司法從業人員的法律素養提出了更新、更高、更多的要求。

面對歷史形成的涉產權冤錯案件,唯有依法改判,才能讓群眾感受到一個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可期可盼,以及加快建設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所需的司法服務和保障能夠發力給力。也唯有積極發揮司法裁判對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維護和導向作用,才能讓那些渴望創造價值的企業家們能夠安心創業、放心投資、專心創新。

新時代裡有新的挑戰,也有新的發展機遇,也對一代人提出了新的使命要求。從這起重大產權糾紛案件的改判經驗教訓中,我們似乎能夠發現“聲聲呼喚”的聲音更為緊迫,司法改革的腳步必須步步緊跟經濟社會的發展、時代的進步,尤其是在創新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更加需要正義的守護者們能夠以司法擔當、司法智慧來保持最大程度的專業、理性、客觀、公正。也唯有如此,才能離“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這一目標越來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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