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某工廠宿舍內,一男子去世7天后才被發現,責任誰來負?

據網友@電腦安防 爆料,河南籍男子周紅恩在其工作的“中山中寶電器有限公司”宿舍內死亡,死因不明。據報料人稱,周紅恩在死亡7天以後才被發現,而且家屬趕到事發工廠近二十天,一直沒能得到合理的處理...

死者疑在工廠內觸電身亡

  • 事發前工人失聯

周紅恩的妻子劉女士稱,她老公49歲,於今年2月28日入職中寶電器公司4月21日,家裡人曾給周紅恩打了十幾個電話,均無人接聽。

  • 家屬突然收到親屬死亡消息

中山某工廠宿舍內,一男子去世7天后才被發現,責任誰來負?

在周紅恩工作不到兩個月後的4月27日下午,劉女士突然接到了丈夫死亡的消息。

  • 監控顯示死者進入宿舍再也沒出來

劉女士說查看了中寶電器公司廠區內的監控。

監控顯示,周紅恩手拿茶杯於4月20日19點35分進入工廠宿舍,自此之後就再也沒有在監控中看到他的身影,“就再也沒有走出宿舍”。

  • 家屬稱接到消息太晚

周紅恩的遺體是在工廠宿舍的廁所內發現的,被發現時身上沒有衣物,整個人依靠在廁所的門上。

另外,廁所內有電熱水器。劉女士認為,周紅恩的死亡時間是在4月20日晚上,而他們接到通知的時間卻是4月27日下午。對於死亡原因,劉女士猜測,可能周紅恩是在洗澡的時候,遭遇熱水器漏電而觸電身亡。

工廠對於事故一直迴避

  • 中寶電器工廠的管理漏洞

劉女士認為,周紅恩於4月21日就沒有再去上班,工廠卻沒有進行尋找,而是直至4月27日才發現丈夫已經死亡,工廠方面存在嚴重的管理漏洞。

  • 工廠稱第三天發現異常並報警

中寶電器公司股東助理的鐘先生稱,周紅恩第一天沒去上班工廠確實沒有去找人;第二天周紅恩又發現沒去上班時,工廠以為是曠工,工廠相關人員就與周紅恩的勞動派遣公司取得了聯繫,但派遣公司方面沒有回應;到第三天時,工廠方面才發現周紅恩宿舍的門是反鎖的,而直到這時工廠方才報了警。

  • 工廠對事故採取迴避態度

劉女士說,周紅恩平時並沒有身體疾病,突然死亡應該事出有因。劉女士還說,自從他們來到中山以後,中寶電器公司一直採取迴避的態度。他們曾提出賠償數額,但中寶電器公司不同意,只願意給3-5萬元的人道主義賠償。

  • 工廠方將責任指向派遣公司

鍾先生稱周紅恩住的宿舍是由第三方派遣公司來管理,裡面住的人都是派遣公司派過來的臨時工。

周紅恩工作才一個多月就突然死亡了。所以對於周紅恩的死亡,該公司方面一直有疑問,所以要等到屍檢報告出來以後,“該是誰的責任誰來負”。

派遣公司與工廠描述不一致

  • 接到工廠通知是4月26或27號

據第三方勞動派遣公司負責人張先生表示,他是大概在4月26、27日才接到中保公司的通知。其還表示,按照正常程序,如果是該公司派遣的工人在早上8點鐘沒去上班,用人方在9點半之前就會通知派遣公司。

  • 派遣公司並不管理宿舍

張先生還表示,周紅恩一個人住在宿舍是中寶電器公司安排的,該派遣公司並沒有管理宿舍。而且,該公司只負責為中寶電器公司招工,意外傷害等保險方面都是由中寶電器公司負責。

屍體送檢但協商仍未達成

  • 病理檢驗已送廣州南方醫科大學檢驗

黃圃鎮公安部門應周紅恩家屬的要求,對周紅恩進行屍檢,

無發現屍體有明顯傷痕,病理檢驗已送廣州南方醫科大學檢驗,暫未出結果

  • 第二次賠償協商仍未達成

據家屬稱,今天下午家屬方與中寶電器確實進行了第二次調解,但中寶電器公司方面仍然不願意合理賠償。

電力安全的預防與防護電力安全事故頻發

中山某工廠宿舍內,一男子去世7天后才被發現,責任誰來負?

2017年,全國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53起,死亡62人。 其中,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40起,死亡41人;電力建設人 身傷亡事故13起,死亡21人。

  • 電工如何預防觸電

1、遵守操作規程是電工作業的基本要求,電工作業之前一定要看一看有幾項操作規程。高危作業時,一定要有監護人在場的情況下作業。

2、全面掌握電器設備知識,電氣設備比較多,而且比較繁雜,所以,需要全面學習,進一步提高。

3、陳舊設備維修多加防範,經常移動的電器設備容易發生漏電現象,在作業時,一定要採取接地防護措施。

4、工作場所狹窄,光線不強的場所,以及高溫、潮溼等場所,都非常容易發生觸電,做好防護措施。

5、按要求使用電纜線,電工借用其它設備上的零線、生產或檢修用破舊的臨時線等,觸電後緊急處理辦法。

圈圈有話說

大家在使用電器時一定要當心,對於這件事情大家有什麼看法可以在評論區進行討論,責任到底應該誰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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