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冒辦信用卡遭催債騷擾 狀告招商銀行名譽侵權勝訴

女子被冒办信用卡遭催债骚扰 状告招商银行名誉侵权胜诉

小學文化的個體戶紀淑娟在日前一樁與招商銀行信用卡中心的“名譽權”糾紛中勝訴。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法院判定,那個辦理了招商信用卡,並且5年來透支未還的所謂“微軟中國南京辦事處經理”的紀淑娟,並非她本人——法院判定,有人冒充紀淑娟申領了信用卡並透支,而招商銀行信用卡中心(以下簡稱“招行信用卡中心”)對審批信用卡時存在過錯。

“我很開心得到這個結果。”今年37歲、已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的紀淑娟對澎湃新聞說,去年年底,她將招行信用卡中心告上法庭,稱其未履行“親核親訪”義務,致使紀淑娟被他人冒辦信用卡,且因他人透支未還造成紀本人信用記錄及名譽受損。

南京市秦淮區法院2018年3月形成的判決支持了紀淑娟的訴訟主張。法院認為,招商銀行信用卡中心在案涉信用卡辦理中,既未聯網核查申請人的基本情況,也未向申請人的工作單位進行核實,顯然未盡審查義務。法院認為,招行信用卡中心認為辦卡是紀淑娟本人的行為,沒有事實依據。

最終,法院判決,招商銀行信用卡中心應當消除紀淑娟的不良信用記錄,並對因此給紀淑娟造成的困擾,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元。

紀淑娟說,接下來她還將起訴另外4家銀行。

莫名被罵“騙子”,遭無數催債電話恐嚇

過去5年來,紀淑娟深陷被冒名辦卡的困擾當中。她接到無數個催債電話和“恐嚇”短信,這些人罵她是個騙子,勒令她還錢。這些來歷不明、不斷打來的電話,甚至把家裡十幾歲的孩子和七十多歲的老母親都嚇壞了。她起初懷疑這是詐騙。

之後,2013年的一天,曾經的生意夥伴華豔,突然向紀淑娟坦白,紀的名下確實有5張信用卡,被她和她男朋友萬俊海用了。紀淑娟這才知道催款電話原來並沒有打錯。

紀淑娟的個人信用報告顯示,2012年到2013年間,“紀淑娟”分別在招商銀行、浦發銀行、中信銀行、交通銀行、廣發銀行等5家銀行辦理了共5張信用卡,每張卡額度從6000元到3萬元不等。這些信用消費均透支未還,留下不良信用記錄。截止2017年6月,透支本金加利息共欠款10餘萬元。

報警、找銀行,這是紀淑娟當時所能想到的途徑。

她匆匆收拾行李,坐了12個小時的動車,第二天便趕到南京報案。但南京主城區的一家派出所並沒有受理此案,而是稱應該讓直接受到損失的銀行方報案。

紀淑娟對南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該怎麼找到銀行反映。據她解釋,在最初嘗試聯繫銀行,未獲理睬之後,紀淑娟把希望放在了實際欠款人華豔和其男朋友萬俊海身上,希望他們能主動償還欠款。可是這期間,儘管好幾次紀淑娟把萬俊海約出來,以配合派出所調查。但最終還是在萬俊海給出還款承諾之後,便放了人。

如此一來二去,抓人放人了幾次之後,紀淑娟再約他,萬俊海也不出現了,手機號打不通,錢也沒再還。

時間拖到了幾年以後,到2017年,事態發展的嚴重性超出了紀淑娟的想象。

2017年6月初,一通自稱浦發銀行的律師打來電話,告知她由於透支未還、已被起訴到法庭,現在法院執行要求賠償。

她稍後拿到的判決書顯示,2014年底,浦發銀行信用卡中心將紀淑娟告上法庭,一審法院作出缺席判決,判令紀淑娟償還本息。由於紀淑娟一審未上訴,立即生效,隨後進入了強制執行階段,判決書落款日期為2015年1月16日。

紀淑娟意識到,她不能再這樣消極等待下去了。

由於浦發銀行的起訴,紀淑娟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出行無法乘坐高鐵和飛機。她再一次坐了12小時的動車,從1300多公里之外的老家廣東普寧來到江蘇南京。

向銀行申訴自己被冒名,對方不予理睬

一位在南京工作的老鄉給紀淑娟列了一份各家銀行信用卡中心的地址彙總。紀淑娟便一家家找上門,反映卡不是她辦的,錢也不是她花的,要求把失信記錄消除掉。

可銀行的態度讓她失望,“銀行的工作人員說‘收到信息要報告總部,再行反饋’後便失去了下文,甚至拒絕給我提供當時申辦信用卡的任何材料。”

紀淑娟說,如果能夠調出辦卡當時帶有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材料,進行工作、學歷等信息核實、筆跡鑑定,以及對比辦卡時所拍申請人照片,銀行很容易就能判斷出,紀淑娟並非那個辦卡人。

澎湃新聞就申辦信用卡所需材料、審核步驟向上述5家銀行採訪,除浦發銀行從未回覆外,其他四家銀行僅表示“會按照規範流程審核”或“會對申請人的相關信息審核”。至於是否可以提供“紀淑娟”當時的申請材料,中信銀行、交通銀行和招商銀行向澎湃新聞回應稱,考慮到申請人的信息安全,當時的申請材料需司法機關調取。

南京的一位律師表示願意代理紀淑娟的案子,因為他曾經也遇到過類似事情。

公開檢索關鍵字“信用卡被冒辦”發現,紀淑娟的遭遇其實不是個例。網絡問答社區“知乎”上也有相當一部分人有相同經歷。

但大多數自述中,直到催債電話打來,或是辦理貸款、甚至被銀行起訴時,他們才得知自己被冒名申辦了信用卡,並留下不良記錄。可受害人基本很難採取什麼有效行動的途徑,只能忍受催債騷擾,等待銀行處理。

江蘇同大律師事務所李小亮律師調出了紀淑娟案的卷宗,發現浦發銀行提交的證據中有一份當時“紀淑娟”辦卡申請材料,可上面的字跡不是紀淑娟的,紀淑娟從未填寫過這樣的材料。除了姓名、戶籍和身份證號之外,家庭住址、電話、工作等其他信息都與紀淑娟本人不符。“這些申請材料都是虛假的。”李小亮說。

比如,“工作”一欄填寫的是,紀淑娟為“微軟(中國)有限公司南京辦事處”的經理,而真實情況是,紀淑娟是個體戶,常年做些小本生意。

這在她的個人信用報告也有體現。小學文化的紀淑娟,搖身一變,擁有“研究生”、“博士”學歷,還是“微軟(中國)有限公司南京辦事處”工作人員、中級領導等。

他們據此向法院申請再審,2018年4月8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也對浦發銀行信用卡中心一案作出裁定,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審判程序不當”,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李小亮律師認為,銀行在辦理信用卡業務時,未能做到“親核親訪”,在客戶沒到場的情況下,僅憑一張身份證原件就能辦理業務,甚至允許胡亂填寫學歷、工作等關鍵信息,是對客戶與社會的極不負責的體現。

狀告招商銀行勝訴,還起訴其他4家涉案銀行

2017年10月,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淮海路派出所決定對“紀淑娟信用卡詐騙案”立案偵查。

紀淑娟介紹,一天上午,派出所找來浦發銀行信用卡中心一負責人萬海浪和紀淑娟雙方調解,拿出了辦卡當時拍攝照片,證明辦卡人並非紀淑娟,而是案外人華豔,“但浦發沒有任何回覆”,紀淑娟說。澎湃新聞據此向萬海浪及浦發銀行採訪核實未果。

法院判決稱,紀淑娟作為金融消費者,多次交涉後招行信用卡中心,對方仍未積極處理解決,在公安機關偵辦後的基本事實已查明的情況下,也得不到妥善處理,致糾紛長期未得到解決,“招行存在不可推卸的責任”。

2017年底,在被訴的5家銀行中,廣發銀行和交通銀行已經先行確認,並向澎湃新聞回覆,紀淑娟並非當時辦卡人,欠款與她無關,並消除了她的不良徵信記錄。

今年3月,紀淑娟與招商銀行的勝訴判決,為這漫長的維權之路帶來曙光。紀淑娟對澎湃新聞說,她與浦發銀行的信用卡糾紛案也被髮回重審,“可仍有浦發銀行的催債電話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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