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今年起至2020年底 將實施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

四川今年起至2020年底 將實施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

四川今年起至2020年底 將實施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

方案提出,學生欺凌事件的處置以學校為主,對經調查認定實施欺凌的學生,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制訂專門教育方案,同時針對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應懲戒。

方案還提出,情節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情節比較惡劣、對被欺凌學生身心造成明顯傷害的嚴重欺凌事件,學校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實施欺凌學生紀律處分,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涉及違反治安管理或涉嫌犯罪的學生欺凌事件,處置以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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