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秦說法:當心從一夜暴富跌進回遷陷阱!

吳大爺在村子裡蓋了一間養老房,本打算就在村裡安心養老,但事與願違,當地政府為了建設一處五金集散中心,需要對吳大爺所在的村子進行徵收。談判過程中,徵收方提供了兩種補償方式,一種是貨幣補償,一種是回遷安置。吳大爺念及家鄉的美景,就選擇了回遷安置。經過一番協商,拆遷方答應補償給吳大爺一套大三居,吳大爺要求就近安置,拆遷方口頭答應了吳大爺的要求,雙方順利簽訂了安置補償協議,吳大爺可以說是晚年一夜暴富。

藍秦說法:當心從一夜暴富跌進回遷陷阱!

圖片來自網絡

然而,吳大爺真的能這麼安穩地一夜暴富嗎?果然,拆遷方原本答應給的過渡費,只發放了幾個月就暫停了,而過渡期卻還有大半年,而且吳大爺發現,原本拆遷方承諾的就近安置房,竟然還沒有動工。吳大爺找到了當地政府,被告知因規劃改變,安置房改到了另一處更加偏遠的地方。得知這個消息,吳大爺難免長吁短嘆。

實踐中,吳大爺的遭遇屢見不鮮,但是問題出在哪裡呢?主要還是拆遷方的“回遷陷阱”。“回遷陷阱”主要有以下幾種:

藍秦說法:當心從一夜暴富跌進回遷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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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遷房的位置不可選擇。雖然本案中吳大爺沒有遇到這個問題,但這個陷阱在實踐中並不少見。拆遷方只提供一處回遷小區供被拆遷人選擇,更有甚者,拆遷方只提供某商品樓小區的頂樓作為安置房,這是明顯不合法的。

2、協議約定不明確導致後續糾紛。本案中,安置補償協議約定的回遷房位置、面積、朝向、交付期限等重要信息並不明確,而且拆遷方只是口頭答應就近安置,在實際交房時即便安置房和拆遷方當初的口頭承諾相差甚遠,吳大爺也只能啞巴吃黃連。

3、協議未約定違約條款。本案中,協議沒有約定拆遷方的違約條款,當拆遷方不按協議履行其義務,暫停支付臨時安置費和過渡期間生活費時,經常會一推四五六。即便被拆遷人通過訴訟等途徑,也只能要求拆遷方補齊過渡費而已,而對於被拆遷人來說卻幾乎沒有違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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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李文謙和孟文靜律師提醒廣大被拆遷朋友,在簽訂安置補償協議時,不要被一夜暴富的喜悅衝昏頭腦,一定要冷靜下來,看清協議條款,規避回遷陷阱,主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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