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這4個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不能平分的!

離婚時,財產通常是一個很大爭議問題,為了財產,離婚時夫妻可以說是使出渾身解數,就是為了多分些財產,甚至有些採取違法的方式,惡意轉移、揮霍財產,導致雙方的財產不能合理的分配。那區分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個人財產,是非常重要的了,在離婚時,千萬不要把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個人財產混同了,這樣會導致你的合法權益不能保證,你的個人財產變成他人的了!


1、 一方的婚前財產;

也就是說,你婚前的財產一直都是你的個人財產,不會因為結婚而導致轉變成夫妻共同財產,以前有司法解釋規定,夫妻一方婚前財產因為雙方結婚時間達到一定的年限,而轉變成夫妻共同財產,但是這個司法解釋因為被後來的婚姻法解釋改變了,所以,也就沒有婚前財產轉變為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了。

離婚時,這4個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不能平分的!

2、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因為,醫療費、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主要是用於傷者的,是為了補償傷者的損失,同時,為了保證傷者以後正常的生活需要,如果這部分費用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道德風險就太大了,一方受傷得到補償,另一方立馬起訴離婚,平分補償款,那這樣的話,反而不有利於夫妻關係的維護!

離婚時,這4個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不能平分的!

3、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因遺囑或贈與合同得到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明確給夫妻一方的,與另一方無關,那隻能屬於夫妻個人財產,與另一方無關了。

離婚時,這4個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不能平分的!

4、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這個就比較好理解了,夫妻中男方與女方都有專用的生活用品,離婚時,你要對方的專用的生活用品,也沒有太多意思,是不?

結婚不容易,離婚更不容易,電視劇裡或者電影裡的離婚中,爭奪財產或者爭奪子女大戰,真的在現實中出現過,所以,只能說,兩個人感情真的無法繼續了,和平分手,豈不更好?

在離婚時,你是怎樣看待離婚的財產分割的呢?又遇到哪些法律問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