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凤雅逝世事件中该不该对王家三万多捐款进行调查,并要求其公开花销项目?


相比前些时候炒的沸沸扬扬的罗尔事件,我总觉得网友们对王凤雅的家人更加苛刻。说实话,我觉得真的没必要这么锱铢必较,三万块钱想治好癌症简直可笑,能在孩子活着的时候满足她所有心愿也就算物有所值了。

根据以往事件总会反转再发转的现象,直到今日,我才敢说一些自己的看法

标题起得都挺不错,看着就想点进去了解一二,有的网友也确实是心善,一看这内容当场义愤填膺,热血冲头,摩拳擦掌开始转发新闻,痛骂家属丧心病狂。。。

网络暴力的破坏力之大,传播速度之快很容易失控,奉劝大家坐在家里舒服的翘着二郎腿一边儿吃零食一边儿讨伐的时候能不能先等一等,就算自己不能分析事实真相,起码等各方当事人都出面澄清以后再决定你要骂谁

如今事情真相大白,小凤雅也去世了,不知道曾经口诛笔伐,破口大骂她家人的键盘侠们有何感想,有人后悔了,有人开始道歉了,可“对不起”这三个字有多轻,能抹得平一边儿承受着丧女之痛一边儿忍受着网友诅咒谩骂带来的伤害么

还有一位志愿者的事儿也让我诸多感慨,但是我一没捐钱二没去帮忙,没有立场,也不好过多评价

只希望以后大家献爱心,做公益的时候不要那么急躁和自以为是,多为病人和家属的实际情况考虑,做好事也要讲究方法

最后。。。

王凤雅小朋友一路走好,愿你下一世做个健康快乐无忧无虑的孩子


吃瓜女超人

27号下午两点,开始采访小风雅的爷爷,整整五个小时。之后稍微休息,换个场景继续采访小风雅的妈妈。采访结束时,已经是晚上10点半。收完机器赶回县城,已经过了午夜12点。胜男说,饿的胃疼,他们从早上出发到小风雅家,一天没吃东西。

小凤雅爷爷很瘦,采访间隙一支接一支吸烟。他过去当过老师,有文化,各种细节记得清清楚楚,有些时候我觉得某些细节并没有那么重要,但他依然要讲,讲到情绪激烈处,他的身子都在发抖。好几次我也差一点掉泪,年纪大了,越来越见不得戳心的苦难。

这个时间,小风雅的爷爷专门记在本子上,11点57分。

孩子死后,小风雅的爷爷第一反应是给政府和派出所打电话,让他们作见证。孩子的遗体被拉走,警察打来电话,等等,我们要拍照。在王家责任田的麦地里,警察匆忙赶过来,又把孩子的新衣服脱下来,从前身到后背仔仔细细反复拍照。证明孩子没有受到虐待。 采访中小风雅的爷爷拿出一张纸,上面记载着他们收到捐款后的花费。一共是37373块钱。这其中,大约只有五千多块钱有票据。剩下大部分开支,比如买奶粉,买卫生棉签,照顾孩子是买的零食,等等,都没有发票。爷爷怕我不相信,一项一项给我解释,其中奶粉是在两家店买的,数字有整有零。期间几次我都不太想继续询问,但凤雅爷爷特别认真,一项一项解释。节目播出的时候,编导对这一段做了剪辑,显得没有那么漫长,但我在采访时,挺受折磨的。

最后,小凤雅的爷爷对我说,王老师,我的孩子多活了20天,就是为了帮助我们,证明我们的清白。她做到了。

说到这里,孩子的爷爷眼泪纵横。

休息时我对编导说,一共就三万多块钱,一笔一笔算来算去,这真的是在寻求真相么?

回北京的列车上,龙爱问我,王老师,为什么当时罗尔事件时,你那么坚决要求他公开,但这次小风雅事件,你却觉得仔仔细细算账不够人道?我说,罗尔的女儿有医保,实际看病开销非常少,他们完全负担得起却欺骗公众募捐,另外,罗尔最后募集了几百万,这么大一笔数字,我认为他有义务说清楚。但小风雅事件,一共就三万多块钱,虽然凤雅爷爷说的每一笔钱花费或许会有出入,但大部分也都花在的孩子身上了,这么贫困的家庭,如果非得要求他们必须去做化疗,否则就是欺骗,我觉得太苛责了。

说到底,点对点求助性质的捐助,很难做到清晰的账目管理。因为钱进了个人账户,多数受助人都会当做是自己的钱,怎么花,就看当事人的良心了。因此,这种求助只适合小额的数字,因为事实上这种钱根本没办法进行有效的监管,而过分的较真,也会伤害到受助人。让他们倍感屈辱。

舆论爆发后,凤雅爷爷把剩余的1301块钱交给了政府,之后,还当着镜头面前展示自己的收据。

我心里很不是滋味。

慈善救助中清晰的救助目的,完善的开支账目当然重要,但是,并不是仅仅只有这个重要。对受助者的尊重,不伤害他们原本就十分脆弱的自尊心,同样重要。

否则,这些贫苦不幸的人群,因为命运被剥夺物质资源之后,还会因为被施舍,被苛责,在精神上再被剥夺一次。如此,救助就会变成伤害。

采访中我询问乡政府民政所的所长,为什么来帮助这个不幸家庭的志愿者,还有慈善组织的工作人员,最后不但没有帮助成孩子,反而和小风雅的家人反目成仇?他说,双方互不信任。为什么会这样呢,我继续追问。他小心翼翼地说,志愿者们沟通的方式可能不太妥当。

小风雅的爷爷和妈妈给我讲过这样一个细节。4月5号,马婵娟带着小风雅一家坐车去郑州,之后准备坐高铁去北京看病。车行驶在高速路上,坐在前排副驾驶座位上的志愿者马婵娟突然朗声大笑,说,“我终于把小风雅带出来了”。

抱着已经昏迷不醒的小风雅妈妈,还有坐在旁边的爷爷,听到这笑声,感觉是那么的刺耳!


王局志安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第一,如果我们认为应该调查,谁来调查?谁有资格调查?当地纪委?还是参与捐助的人组成一个调查小组?那么,网上随便一个公益组织,或者随便几个人,就要调查,这是合适的吗?

第二,据当地警方调查,王凤雅在三个平台一公获得3.8万捐款,其中水滴筹最多,3.6万,参与捐款的人达到2000多人。换句话说,平均每个参与者也就20块钱不到。那么,一个捐款20元的人·,是否愿意调查呢?答案多半是否定的,很多人捐款的时候,并没有想到这一点。我也在这种平台上参加了几次捐助活动,一共捐了几百上千元,但是,如果不是熟人的话,我连病人的后续都不知道,就更不用说捐款如何话了。

第三,像水滴筹这样的平台,其实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直接的互助。一个人发出求助,需要出示病例,还有两个实名人的担保,他们担保的是“病情是真实的”,并不是“每一分钱都用来看病”。如果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协议,那么,在筹款的一开始,病人就并没有做出承诺要每一分钱都花在看病上,也没有承诺公开每一笔开销,或者出示发票。如果我们把这理解为协议行为的话,拿着这些钱去吃一顿饭,打车,都不算违约。

也是理想的状态,受捐人应该最大限度地公开账目,同样,捐助人则纯粹是献爱心,并不为自己这个爱心要求什么回报。这才是伦理上的理想状态,但是很可惜,最终我们收获的是相反的结果:捐助人或者看热闹的网友要求受捐人做到无瑕疵。

这并不是好现象。我们应该把这种监督热情放在对公益机构的监督上,但是悲哀的地方在于,在中国,恰恰是公益机构不发达、不专业,最终我们才发展出这种人与人之间的直接救助,这样的救助,是很难做到要病人公开账目明细的,除非募捐平台在设置上想办法——但是正如你所见,各家平台竞争的关键在于看谁更方便,而不是谁最可靠。

最后的结果,应该是两败俱伤。以后求助越来越难,而捐款的人也越来越少。


张丰

从王凤雅事件来看,筹款有两次,一次是2017年11月,一次是2018年3月初。第一次主要来源为亲戚朋友与邻居,而第二次则是应志愿者要求进行的社会筹款,共筹到23316元,这些志愿者就是儿童福利机构“大树公益”或陈岚的机构“小希望”的志愿者。

水滴筹对于他们线上筹款的定义是为家庭困难筹款,属于社会互助而不属于慈善捐款。不过,水滴筹跟捐款者是否说明了“捐款不要求全部用于救治”这一点呢?

志愿者加入进来,用自己的社会网络来帮助病童筹款,作为儿童福利机构,帮助筹款的前置条件是积极救治,我认为这没有问题。只是不知道沟通过程中出现了什么问题,家属并未认可这一条件。

水滴筹在王凤雅事件中,采取了比较有限的措施保障善款善用,譬如,4月初,孩子家属曾再次申请发起筹款,但因不能提供上次筹款所有花费的单据,被平台拒绝。而水滴筹的公关人员在回答媒体提问的时候说,筹款提现前,会要求患者或者家属提供相关证明,并向所有捐款人(本次捐款有1636人)进行24小时公示,均无异议后才会打款。如有异议,线上筹款顾问和线下志愿者会进行相关核实。提现之后,则依靠患者家属上传患者及花费动态,以及实时开放举报机制进行监管。

这种争议如何平息呢?

目前要不要调查,我认为唯一能够决定的,是数千名捐助者。也唯有平台,能够协调解决目前的争议。


李思磐

咋看网友们的质疑不是没有道理,细想这个质疑却走向了极端,过于较真。

接受捐助也要讲诚信,不能给诈捐者可乘之机,这没有错。募捐时声称用作化疗的,钱最后却花在奶粉上,这当然是不诚信的表现。就本事件而言,如果诉诸法院,法院也许会站在质疑者的一边,因为法院的每个判例都必须依法进行,都具有社会引导意义,法律是不应该同情不诚信的人的。但是个案必须个案分析,尤其是民事上的个案,与刑事上的个案有很大区别。我相信绝对多数网民不会赞成将该事件诉诸法院,用这个家庭背景下的这个事件来“普法”也未免太不够厚道。

理由一:要求每个人都说话精准不现实

小风雅家中无钱为小风雅治病是事实,此时筹钱是头等大事,作为一个母亲,怎么说能来钱就怎么说,这完全可以理解。要求小风雅的母亲此时冷静地考虑法律问题,完全依法办事,既不必要,也不现实。退一步说,就算违法,也是违反了诚信原则,也不能上升到行政案件、刑事案件。另外,也不排除当初募捐的初衷就是筹钱用于化疗。

理由二:募捐行为本身很少有个人把它看成是法律上的承诺

募捐的说词严格意义上说是法律上的承诺,既然承诺了就要严格按承诺来履行,承诺募捐用于化疗,就必须用于化疗,这个没有毛病。但是实际操作中,有多少人把募捐的说词看成法律上的“承诺”的?恐怕多数还是把募捐的说词看成一种宣传,特别是个人募捐。从宣传的效果看,实话实说,说放弃对小风雅的化疗,募捐款只用于给小风雅买奶粉,效果如何?不用多作分析也可以想象,恐怕不仅募捐不到一分钱,还得被人谩骂。

理由三:应当尊重基本事实

理由四:改变用途符合人之常情

总之,对加强对募捐行为的管理,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对诈捐行为的立法打击力度是必要的;对于受捐单位、家庭,特别是受捐单位进行必要的监督、严格的事后审计也是应该的,但是对类似小风雅家庭这样的情况,对受捐款用途的监督像财政专项拨款一样严格未免有点过头。捐款属于慈善行为,把慈善行为打造成铁板一块也就不慈善了


断牙虎110

首先,在这里我要对自己先前偏听偏信,在未查明事实情况下妄自发表的恶意揣测,向所有可能受到伤害的当事人致歉。

其次,具体到本事件,我认为不应该。这件事情之所以闹出如此大的争议,一个方面的原因在于围观者和王凤雅的家人对款项的性质产生了不同理解。围观者可能认为捐款是一种“契约”,应当明确用于“治病”这个目的,不得挪作他用。这样的期望固然有其存在合理性,但在本事件具体情况中,却注定不可能实现。

法律上有一个原则,在大部分时候都成立,叫做“谁主张,谁举证”。在此次事件中,谁质疑王凤雅家人的行事动机,谁就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而王家人并没有责任自证清白。这一点,我在早先评论此事的时候并没有认识到,对此感到非常自责。


王瑞恩


老孟说真事

公开花销,有什么意义?

这个是事件的始作俑者,就该给造谣负责。

陈岚微博上说家属筹款15万,实际完成数目是3万8千多。
她可以随意宣布小凤雅死亡
还煞有介事的在微博向警方实名举报小凤雅被虐待致死。
造谣说15万花在了给凤雅哥哥治疗唇腭裂

作为一个作家,公众人物,利用自己在互联网的影响力,歪曲事实,恶意操作,可谓天理难容。

当然还有下面这个女人,也是同流合污,一丘之貉。

现在跑出来道歉,删帖就算了,作为家属怎么能接受,一定要对造谣者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我的看法

1、自罗尔事件以后,负面影响很大,某些媒体和自媒体树立了一个很坏的榜样。

我觉得,一个家庭面临着小孩子的绝症,心理是绝望的。

2、从这个事件看,不管这38000元多少用于救治,多少用于小凤雅的衣物和奶粉,不是很重要,因为农村的消费,不可能什么都有发票,只要用在孩子身上就够了。

3、不要苛责,父母没有不心疼自己的孩子的。他们肯定有自己的难处,外人怎能知道。

3、钱穆在《国史大纲》中说:但凡一国之国民,对自己国家的历史需要有一种“温情与敬意”。人需要善意和良知,当一个人碰到天灾人祸的时候,我们能不能对他更加宽容一些,多一些善意、鼓励,少一些阴谋论。

观点:深知精准营销 创始人 CEO 蒋军

2018,深知精准营销将推出客户战略合作、深度服务计划,我们将在全国甄选5家优质客户(符合基本要求的企业),用一年时间实现1个亿的销售,2年时间对接资本,3年左右实现准IPO,深知负责全程整体策划、互联网商业模式设计,营销运营和资源导入,快速落地和达成业绩目标。


蒋军

“草根影像”认为公安机关已经认定王家人不存在诈捐情况,而且王家人已经大致公布了捐款使用情况,再要求对三万元支出进行详细调查,无异与向家人的伤口上再撒一把盐,这样的做法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这是这件事仍然给了我们很大的教训,如果公益机构再不加强监管,将会失去更多人的信任,损害的只会是社会公益事业的公信力。


草根影像

当然不能。

中国的一些所谓的慈善机构或一些"正义"的义工,都存在比较黑暗的心理面。既然你是心甘情愿的捐款给对方,为什么还要知道其对资金使用的一切细支末节,这分明就是一种变态的

心理,是一种消费穷人的生活赤裸裸的体现。

假如对方遗忘在一项上的支出就遭穷追猛打。

多么可怕呀…

会,3万多块能干点什么?或许还不够在某地购一平方的钱,或不够有钱人一顿饭钱。

其实一所谓的名人打出其"正义"嘴脸,重度消费穷人,来满足自己一些变态的心理,扪心自问你的动机是什么,是否是在借此扩大自的影响力获得更多利益。真是可悲…

这些所谓的名人或假义工是真真正正的需要救助的一些人,病的太重…

这个世道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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