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臉”執法破解闖紅燈頑疾?是否洩露隱私存爭議

推廣行人闖紅燈“刷臉”執法需過幾道坎?

“您已闖紅燈,請退回停止線以內!”在北京市通州區九棵樹東路和梨園北街十字路口處,一個高大的電子顯示屏吸引了過往行人的注意,不少人駐足其下,仰頭觀看屏幕上回放的行人闖紅燈畫面。

這是近日北京市通州區為治理行人闖紅燈亂象,試點推行的實時抓拍、循環播放的高科技系統。

無獨有偶,早在2017年,深圳市就啟用了智能行人闖紅燈取證系統。

行人闖紅燈,這個斑馬線上多年的頑疾,能否因“刷臉”執法得以破解?隨之而來的對隱私洩露的擔憂等問題又該如何化解?

效果明顯

該設施由一個立式大屏幕、攝像探頭和兩組喇叭組成,紅燈亮起後,若有行人闖紅燈,設備會發出語音提醒,同時大屏幕會實時播放現場畫面。

據當日在該路段執勤的輔警介紹,這個十字路口由於臨近商場區,交通量很大。“安裝了這個設備之後,效果很明顯。但還是有許多行人會闖紅燈。”

據悉,這套警示設施目前正處於調試階段,今後有望在通州全區推廣。屆時,通州區各路口都安裝這套系統後就會形成聯網,通過抓拍累計闖紅燈行為人的闖紅燈次數,積分記錄將與個人信用掛鉤。

而作為智慧城市建設的一部分,一年前已啟動智能行人闖紅燈取證系統的深圳,行人闖紅燈現象明顯減少。

該系統應用深度學習人臉技術,對人臉進行提取、識別,儲存闖紅燈人臉數據,通過實時搜索比對,查找同一個人是否多次闖紅燈。同時,通過數據對接,落實違法人員身份,對違法人員進行大屏顯示相應信息。

存在爭議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數據顯示,2015年到2017年,全國共在斑馬線上發生機動車與行人的交通事故1.4萬起,造成3898人死亡。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一個是機動車行經斑馬線未按規定讓行,另一個是行人闖紅燈。

“刷臉”執法,在一定程度上對解決行人闖紅燈頑疾有效,然而是否洩露隱私、是否存在過度執法等問題,存在爭議。

“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辦法處罰條例》教育和懲戒相結合的原則,這樣做是有正當性的。”顧大松說,“但如果將闖紅燈行人身份信息公佈出來,就存在一定問題了。身份號碼公佈出來,加上姓名,會導致公民信息的完整洩露,可能被人用於不法活動。”

對於將闖紅燈記錄同個人信用掛鉤的做法,專家則表示要謹慎。

“如果通過智能設備能確認闖紅燈者的身份,其實就應該執法了。但在具體執法過程中,要給予違法人陳述申辯的權利,不能說智能系統蒐集到行人闖紅燈的違法記錄,然後就直接轉到該行人的信用系統。”顧大松認為,處罰決定確定以後,要事先聯繫違法者,處罰決定成立了,才能討論將違法記錄納入個人信用系統。

顧大松建議,有關新技術的應用,應在對違法事實的公佈、對違法人的教育和處罰方面的法律制定上,進一步深化、細化。

保障行人路權

行人闖紅燈,這一看似並不複雜的社會問題卻難以得到有效治理,背後有著複雜的原因。

丁立民表示:“一方面,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識、規則意識不強;另一方面,長期以來,我們的道路交通規劃理念是以保障機動車交通為基本價值,而非機動車和行人的通行權利則得不到充分保障。”

“行人通過斑馬線的時間、條件得不到充分保障,機動車也尚未形成禮讓斑馬線的交通習慣。”丁立民認為,行人闖紅燈現象普遍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人對道路規劃以及路權保障現狀的一種不滿。

“我們現在對行人過街的路權保護,關於行人‘無障礙通行’的設施建設,還有很多欠缺。”顧大松說,“路口通行時間的設計,既要考慮行動快的年輕人的通行時間,又要照顧行動遲緩的老人和小孩等行動不便的人的通行時間。”

專家們建議,城市交通道路設計、建設、管理,“以車為本”的思路要逐漸向“以人為本”傾斜,在通行時間和空間上,既要保障車輛通行,又要保障行人通行的安全和權益。

“例如,不少城市慢行系統的規劃、非機動車道的擴建、行人道路的保障等,相關方面越來越重視了。”顧大松說,新技術推廣的前提是完善人性化的過街設施,充分保障行人的路權。

在丁立民看來,單純依靠技術手段不可能完全解決行人闖紅燈問題,必須從教育、執法、技術等方面綜合施治,這是一個長期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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