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等人曝光范冰冰的合同属实吗,如果范冰冰涉嫌偷漏税应该判几年?

职场骚段子手

旗帜鲜明的支持崔永元先生往死里怼戏子圈。对于其所披露内容是否属实,自有司法机关和税务部门查证。作为一名曾经的法律系学徒,在此仅提供一个逃税罪案例:



刘晓庆偷税下狱422天

2002年7月24日,刘晓庆因涉嫌偷税漏税,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调查经过 经税务机关调查认定,刘晓庆及其所办的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刘晓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自1996年以来,采取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等手段,偷逃税1458.3万元。加上滞纳金573.4万元,欠税2000万。晓庆公司的账号已被查封,银行196万元的存款全部被缴。

刘晓庆在狱中422天后,于2003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刘晓庆取保期间向税务部门补交税款。请注意:刘晓庆这422天牢狱生涯,是公安部门的“刑事拘留”,并非法院判决的“有期徒刑”

法律责任界定不靠感情

最终的审判过程中,刘晓庆并未被检察机关列为被告人,也就是说她是无罪而免于起诉,很多人是不是感到意外?


朝阳区的一审判决中,以偷税罪判处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罚金人民币710万元,以偷税罪判处被告人靖军(刘晓庆妹夫)有期徒刑3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纳税义务人,于1996年至2001年期间,违反税收征管规定,偷逃各种税款共计人民币6679069.6元。被告人靖军于1996年9月至2001年在被告单位任总经理的职务,主管财务工作,对任职期间单位实施的偷税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在1997年、1998年、2000年拍摄电视连续剧《逃之恋》、《皇嫂田桂花》过程中,将已代扣的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共计人民币418574.43元隐瞒,不予代为缴纳。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各年度的偷税数额占当年度应纳税额的比例均在30%以上,鉴于被告单位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已在法院判决前将偷税款全部补缴之情节,故对被告单位予以从轻处罚,对被告人靖军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院的判决是基于证据事实做出的。刘晓庆作为事件核心人物,对于偷税一事并无主观故意,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这种判决书是没毛病的。偷税漏税罪名,一定是故意犯罪,而不是过失犯罪,刘晓庆犯的是疏于管理,对偷税漏税不负直接责任。



现在回到崔永元先生怼某演员的事上。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崔永元先生列举的案例中,涉案金额肯定是符合“数额巨大”特征了,现在问题是金额是否同时满足应占纳税额30%的条件,如果两项都满足,那就是3-7年等着...然而,参考刘晓庆一案的审理,你觉得范某某最后又能咋地?


正品足球

近日,崔永元通过爆料某明星合同约定片酬为税后1000万元,但采用“大小”合同另行约定片酬5000万元,两合同共拿走片酬6000万元,因合同中因有范冰冰名字,让粉丝们有了诸多联想。根据今天出版的《法制日报》的报道,无锡税务机关已经对此展开了调查。

明星收入来源多样,名目繁多,有投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劳务报酬等等,同时收入链条也比较复杂,但总体而言,需缴纳的主要还是个人所得税,明星如何缴纳个税要取决于收入类型。

就本案而言,因为是片酬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应按劳务收入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我国刑法第201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则构成犯罪。而在司法实践中,税务机关先会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如果接受并履行,则并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从本案来看,6000万的收入仅按1000万的收入申报,则逃税金额以5000万的20%计算,为1000万元。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按应纳税额的0.5倍至5倍之间对逃税人予以行政罚款,如果按顶格处罚的话,范冰冰需要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逾6000万元。

如果税务机关向范冰冰下达了行政处罚通知,而其拒不缴纳税款的,则税务机关有权将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逃税罪的刑事责任。

因此,本案范冰冰只要按照税务机关规定补缴税款及罚款,则不会摊上刑事责任。


柏立团律师

看现在这阵势,不光是范冰冰,整个娱乐圈还不知道有几人要进去呐!要不然也不至于崔永元这么撕,娱乐圈大佬也没一个出来接招的。应该是人人自危吧?范冰冰应该是工作室团队没看清形势,当了一回出头鸟,属于误伤。

个人见解,不喜勿喷!谢谢!


用户58528211073

由于范冰冰工作室在无锡,无锡市滨湖区地税局目前已经介入调查取证。无锡地税已介入崔永元微博爆料范冰冰涉税案调查。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对逃税罪明确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天6000万,跟玩儿一样的,普通人估计一辈子也挣不了一千万,作为一个普通人,觉得明星的片酬实在是很高。也许他们也很努力很累吧,但是还是高的不像话。

不是我心理阴暗,建议小崔随时随地警觉自身安全,不要以为“事情大家都知道,所以没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事情,见多了。这段时间一定要特别注意。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为艺人,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更应该遵纪守法,因为他们对社会风气有影响力!尤其是现在这个不看演技,不看品德,就看脸蛋的浮躁社会,通过无良心的炒作包装火起来公众人物,更应该珍惜社会公众对你们的包容,多做好事,遵守法律!


笑搞

先不谈范会不会被判刑的问题,我们先说两个问题。

首先,崔永元把合同曝光在社交平台就表示这份合同应该不足以构成判刑的依据,如果真的能构成犯罪了他在耿直也不会发布在社交平台,而是直接送去法庭了。还有一点就是他公布的合同有许多地方是打马克赛的,那问题也来了,这部分的内容到底是什么?我觉得他应该是想借用舆论的力量阻止手机2的正常拍摄。



其次,就是范冰冰现在还能够发布做公益的照片进行回击,这就说明了问题,这件事之多对她的名声造成伤害,这对于范来说也许是家常便饭了吧。


最后,我想说的就是明星的叫价这么高全是我们这些无聊的人抬起来的,没有收视率,没有流量,没有票房,他们还能有这么高的价那就真奇怪了。


hengyan4545

死刑不可能。这个是个人所得税,是地方税。以前只有虚开增值税才有死刑,增值税是中央地方共享税,涉及抵扣链问题影响到其他企业和全国的税收多,面广。个税就他个人问题,最高没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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