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圍獵”的總指揮:作風問題釀“能人腐敗”

“能人腐敗”現象屢見不鮮,究其原因,是一些“能人”貌似精明強幹,行動果敢,但由於對黨紀國法缺少敬畏,規則意識淡薄,貪得無厭,最終倒在有“能”而無“德”,既讓人深惡痛絕,又令人扼腕嘆息。杭州市拱墅區城中村改造工程指揮部原總指揮邵建國就是這樣一個跌倒在“德”上的“能人”。

邵建國,浙江杭州人。自1975年以來,他就一直在杭州市政、建設部門工作,經驗十分豐富,堪稱是一名專家型幹部。他先後擔任過杭州市拱墅區建設局副局長、拱墅區農轉居多層公寓建設管理中心黨組書記、主任,拱墅區城中村改造工程指揮部總指揮等職務,直至2015年1月退休。

蛻化變質從生活不檢點開始

“在領導的崗位上待的時間非常長,是各條線上的專家,曾經立下汗馬功勞。”據拱墅區紀檢監察室工作人員介紹,邵建國是一個公認的“能人”,任職期間,許多人給他的評價是“能力強、能吃苦”。他也確實為推進拱墅區舊城改造做出了較為突出的貢獻。然而,在取得一些成績,掌握了一定的權力之後,邵建國生活作風上的不檢點,不正派,卻成為了他日後被不法商人“圍獵”的致命缺陷。

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在推杯換盞、觥籌交錯中,邵建國逐漸把這些建築商當“貼心朋友”、“好兄弟”,這也是他思想的蛻變開始。

2008年,拱墅區祥符街道方家埭村農轉居公寓二期工程開始公開招投標。魏某為了承接這個工程,就找到了邵建國,並送來了20萬元人民幣。

最終,在邵建國的推薦下,魏某以1.4個多億順利承接了該工程。

此後,邵建國利用同樣的方法為魏某承接了很多工程,為了表示感謝,從2007年開始,魏某每年都送給邵建國大額好處費,20萬元到30萬元不等,其中最大的一筆為現金100萬元。邵建國將這些錢都堂而皇之地存到了自己的銀行賬戶。

沉迷酒色拉攏腐蝕下屬

辦案人員還查明,邵建國不僅沒能抵擋住金錢的誘惑,更為美色所困,由於經常出入娛樂場所,他與夜場的多名女性發生了不正當男女關係,有的甚至長期保持情人關係。魏某等人知道後,主動提出讓其情人詹某到自己公司上班,並支付了比其他員工高得多的工資,同時還出錢給詹某買房買車。面對如此“仗義”的兄弟,邵建國一步步掉進他們設好的“陷阱”。

除了自己腐化墮落,邵建國還拉攏班子其他成員,經常一起出遊、打牌,使班子成員之間的相互監督形同虛設。為了能儘可能地滿足請託老闆的事項,邵建國甚至直接要求下屬“同流合汙”。

徐某,時任拱墅區城中村改造工程指揮部黨組成員、副總指揮,是招標小組成員之一。為了讓杭州某電梯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在拆遷安置房項目中能中標,邵建國就要求徐某給予幫忙。

徐某坦言,面對領導的“溝通”,自己沒能堅持住,通過他和邵建國的幫助,該電梯銷售公司在2009年至2014年間,多次進入七家備選企業名單並中標。為表示感謝,該公司副總經理曹某多次送給邵建國鉅額好處費。其中最小的一筆15萬元,最大一筆100萬元。

邵建國貪圖享受、沉迷酒色,忘記了自己的黨員領導幹部身份,最終被拉攏腐蝕,淪為“獵物”。甚至在2015年退休以後,邵建國還依然故我,頂風作案,多次接受管理對象的宴請、旅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受賄近千萬獲刑十年半

經審理查明,2005年至2016年間,邵建國利用職務之便,在工程設計、設備採購等方面的招投標、工程管理、款項結算方面為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以及項目經理、設備供應商等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收受財物價值700餘萬元,索取他人財物260萬元,共計人民幣960餘萬元,是拱墅區近年來查處受賄類案件中涉案金額最大的案件。

2018年3月30日,邵建國受賄一案在拱墅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宣判。邵建國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

邵建國在懺悔書中這樣寫到:開始送卡送錢,一千兩千也要推辭一番,私慾膨脹了,一萬兩萬不怎麼了,笑納收下,十萬二十萬說聲“謝謝”,最後,收受賄賂的上百萬現金都敢往銀行存,貪得無厭啊。

趙樂際書記在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指出,“圍獵”和甘於被“圍獵”交織等問題依然突出,全面從嚴治黨依然任重道遠。曾經是有福同享好兄弟,如今是大難當頭各自飛。以利相交,利盡則散。商人們投其所好只是為了利用領導幹部手中的權力攫取更多的利益。每一個黨員領導幹部對此都應該有清醒的認識,時刻繃緊風險意識和法紀意識,謹慎處理好政商關係,牢記“清”“親”二字,切勿在金錢和利益面前迷失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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