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妇女的血泪史:裹小脚为何叫“金莲“?


裹脚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女性一般从四、五岁起开始用长长的布条将双脚紧紧裹住,成长过程中足部畸形变小。成年后骨骼定型了再将布带解开,也有人终身都缠足。

关于缠足的起源众说纷纭。有说民间传说指缠足始于隋朝,相传有一女子十分痛恨隋炀帝的暴政,在他东游江都时,借由选美接近,她将鞋底刻上莲花,走路时地上会印出一朵朵莲花,惹得炀帝开心,想要玩赏玉足,则召其近身。

而她在事前已将一把莲瓣匕首用布条紧紧裹在了脚上,当炀帝慢慢解开她脚上的布条后,立即抽出匕首,但只刺伤了他,事迹败露后便投河自尽了。民间为纪念她,遂纷纷效仿裹足。

还有一传说是南唐李后主的一位嫔妃能歌善舞,他命人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台,用各种珠宝绸带装饰,命妃子以帛布裹足,使脚变得弯曲作新月状,小巧的脚穿上素袜在金莲花台上起舞,舞姿则更加优美了。

但这些,都只是民间传说。可考据的是唐朝时缠足已经出现,名家诗作中就有提到“耀粲织女之束足”;“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在唐宋时,缠足只是流行于上层贵妇和妓女群体。但裹出来的小脚到底为何称为"金莲"呢?

有学者认为,小脚之所以称之为金莲,可以从佛教中的莲花文化进行探索。莲出淤泥而不染,在佛教中是一种美好,高洁,吉祥的象征。而且在佛教艺术中,菩萨多是赤着脚站在莲花上的,所以以莲花来称妇女小脚实则是一种美称。

那为什么还要在“莲”加一个“金”字呢?这是因为,中国人的传统语言习惯喜欢以“金”修饰贵重或美好事物,常见的如“金口”、“金銮殿”等。

虽是美称,但实际上对中国古代女性的身心都是一种折磨。“裹小脚一双,流眼泪一缸”,便是对这种陋习的直接控诉。长期缠足不仅使得双脚畸形严重,超过了三寸还会被嘲笑。而且足部比身体任何部位都隐私,除了丈夫其他男子不能摸看也不行,生活中需十分小心。

到了晚清,维新派的康有为和梁启超等人开始大力开展反缠足运动。民国初年,孙中山正式发布命令劝禁全国缠足。直到新中国成立后,这一陋习才得以彻底被消灭,中国妇女缠足的血泪史也终于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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