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情況下有權不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協議

那些情況下有權不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協議

房屋拆遷

一、(前提)—徵收土地公告

徵地公告應由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在收到徵地批文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組內以書面形式張貼。其中,徵用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並由該市、縣人民政府土管部門負責實施具體工作。徵收土地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徵地批准機關、批准文號、批准時間和批准用途;

2、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麵積;

3、徵地補償標準和農業人員安置途徑;

當然,沒有看到正式的徵地公告有權不簽字,但是有徵地公告,只要公告的內容任意一項不符合法律規定,也是可以針對公告提起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的。

二、(關鍵)—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這個文件被徵收人應該引起重視,這份文件包含徵地補償安置政策和補償方案,這也是保障被徵收人知情權很重要的文件之一。這份文件按照法律規定應該公示公開,只要沒看到這樣正式的文件徵地拆遷程序就是違法的,當然你拒籤也就是合理合法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本集體經濟組織被徵用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數量;

2、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4、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

5、農業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

6、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

三、(依據)—房屋評估報告單

房屋拆遷補償跟房屋本身的經濟價值成正比,所以對房屋的價值評估就很重要,沒有評估單或者評估價值不合理就不能簽字。

收到一紙評估報告單,普通老百姓不能只知道數額低,還要學會審查評估單的問題所在。首先,看評估公司的名稱查詢其是否具有相應的評估資質,資質不一樣,評估能力也會相差甚大;其次,看評估時點,即正式接受估價委託至完成估價報告的期間,應該先報批或做出徵收決定再評估,順序顛倒即構成違法;再次,是否有評估機構專用圓形公章的蓋章和評估師的簽字,沒有簽字就是不合法的;最後,也是最不易被發現的,就是評估報告中有無註明評估報告的有效期,這個也是很重要的。

如果評估數額偏低或存在明顯的程序違法,被拆遷人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核評估;對複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期限都是從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申請。

四、(核心)—拆遷安置補償協議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由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批准的徵用土地方案,在徵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內以被徵用土地的所有權人為單位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並予以公告。

在此,提醒廣大被拆遷戶:沒有看到以上徵地拆遷項目的文件的,一定慎重簽字。沒簽字不必惶恐,相反,你拒籤的行為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那些情況下有權不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協議

要清楚拆遷補償協議是否可以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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