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检早班车(2018年6月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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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检早班车

第62期(星期一)

●1.建始:县委县政府支持检察公益诉讼

●2.天门:与监察委联合出台协作配合纪要

●3.郧西:批捕一常年犯盗窃罪的嫌疑人

●4.樊城:成功抗诉一起法律适用错误案件

●5.五峰:八旬老太陷困境 司法救助暖人心

●6.洪湖:检察官为公安民警上业务辅导课

建始县委县政府召开会议支持检察公益诉讼

鄂检早班车(2018年6月4日 星期一)

▷近日,建始县委、县政府组织全县30家单位召开了全县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会议。

天门市检察院与监察委联合出台协作配合纪要

鄂检早班车(2018年6月4日 星期一)

▷为司法体制改革与监察体制改革要求,近日,天门市检察院与天门市监察委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案件线索移送与办案协作配合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

郧西县检察院对一常年犯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鄂检早班车(2018年6月4日 星期一)

▷从1983年到2016年,现年53岁的王某先后因八次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其21年的时间是在高墙内度过。近日,王某因涉嫌盗窃罪再次被郧西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监督纠正一起适用法律错误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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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吴正财故意伤害案、故意毁坏财物案,经市中级法院指令再审,依法改判。一起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在检察机关的依法监督下得以纠正。

五峰县检察院对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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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五峰县检察院对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的当事人田某某(一起24年前民事案件的原告的妻子)进行司法救助,到其家中送去救助金5000元。

洪湖市检察院检察官为公安民警上业务辅导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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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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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戴小巍

播音:邓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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