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时代在前,心理在后

「心理」时代在前,心理在后

时代在前,心理在后

“路怒症”概念最早来自国外心理学。医学界把“路怒症”归类为阵发型暴怒障碍,指多重的怒火爆发出来,猛烈程度叫人大感意外。“路怒症”发作的人经常会口出威胁之词、动粗甚至毁损他人财物,也就是“攻击性驾驶”。

新人火气大

“路怒族”多见于驾龄并不长的司机和私家车主,老司机鲜见于该群体。究其原因,一部分“路怒族”的怒气,往往源于经济发展的不适应感。在经历过物质贫乏的年代,陡然进入汽车时代,使国人在心理的适应性未能追赶上财富的增长进度,产生了阶梯落差,多了些优越感,少了些谦卑感。

这就使一些司机一车在手、顾虑全无,在现实世界中可以对他人容忍、包容,但是在行车时,却缺少了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浮躁的情绪和状态下,对他人不文明行为的“零容忍”,进而怒火中烧,别车、超车、辱骂、挑衅,往往由“车斗”升级为“人斗”,引发一起起血案,不仅对双发构成了伤害,更是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了威胁。

戾气何处来

近日,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持续在发酵,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风向发生了大逆转,该女司机从被人同情的一方变成了千夫所指,原因就是她被打之前的不文明驾驶行为。在微博上,很活跃的电视主持人胡紫薇说:“成都别车那事,混蛋打了傻逼一顿,挺好的。让傻逼知道这世界有混蛋能治你,让混蛋知道这世界有法律能治你。他们都有所畏惧,老实人就能安全一些。”一语既出,赢得了一片共鸣。

有人说,愤怒是心中的魔鬼,此话一点不假。“路怒症”是心理问题,但由此犯事就不是心理问题那么简单了,开车有时候只是个驾驶习惯问题,但侵犯到别人就是个法律问题了。不带着规则意识上路,就永远止不了心中的愤怒。其实,愤怒是表象,对规则的忽视,对文明的漠视,才是社会戾气的根源所在。

“路怒族”很多

据中科院心理研究所张雨青教授指导的《城市拥堵与司机驾驶焦虑调研》显示:北上广35%的司机称自己属于“路怒族”。还有调查结果显示,56.99%的受访者认为自己是“路怒族”,“路怒族”在人群中的比例基本上随着驾龄的增长而增加。其中,驾龄在10年以上的受访者中,认为自己是“路怒族”的比例最高,达到88.89%,而驾龄在1—5年的受访者中认为自己是“路怒族”的比例最低,为57.14%。

针对攻击性驾驶等“路怒”行为大量增多的问题,近年来,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整治。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2012年1月至2015年4月底,全国公安交管部门查处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强行违法占道行驶和不按规定让行等“路怒”违法行为共计1.04亿起,其中,强行变更车道、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行为查处量逐年上升,由2012年的196.6万起上升至2014年的405.2万起,今年1-4月份强行违法占道、超车违法查处量上升10.23%。

没有敬畏,怒火自燃

“路怒症”是与现代社会文明相抵触的心理之病,反映了当下一些人内心急躁、心理烦躁、脾气暴躁等特点。

开车和拎大砍刀是“一回事”

开着小汽车,四通八达,哪里都可以去,但如果手里拎着一把明晃晃的大砍刀,哪里都去不成,携带管制刀具,大街上立马会有人报警。这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二件事。但发生“成都女司机变道遭暴打”相关及后续新闻后,可能有人认为,开小汽车和拎大砍刀就是一回事,小汽车也是凶器。

据不完全统计,仅中国内地每年就有超过12万人死于车轮之下,平均每天就有超过330人,也就是说平均每4分多钟就有1条鲜活的生命成为轮下之鬼。其实当一个不负责任的人驾驶着汽车在奔驰的时候,比一个人拎着大砍刀在到处晃荡,还要危险,他随时可能会用车轮“杀”死一个或数个无辜者。(香港《商报》)

“路怒”归根结底在于法治不彰

“路怒”不该是司机玩的“游戏”,归根结底还在于法治不彰。这起码对应着以下的追问:一者,对交通规则、公共安全无所顾忌,很多时候交通法规完全被弃之一旁,纸面的规则便很难得到普遍遵守,出现随意变道、加塞等现象也就司空见惯了;二者,很多“路怒”者对法律似懂非懂,且缺少应有的敬畏,一旦失去判断是非、辨别对错的理性,以暴制暴思维便会占据主导;三者,不文明行车得不到有效惩治,“冲动的惩罚”不够,其结果必然是“狭路相逢勇者胜”,怎会不养成暴力逻辑的“坏脾气”?

一言以蔽之,根治“路怒症”,最终需要依靠法治的外力唤回理性空间,实现交通法规与行车道德的统一。除了要像治理酒驾那样对“路怒”行为辅之以严厉的惩戒外,还需健全“车德”教育和心理疏导的常态机制,让文明理念入脑入心、和谐出行处处可见。在这样的大环境熏陶下,“路上之怒”也就会日渐消弭了。

人在途中,车行路上,难免发生一些意外,很多司机在受到“惊吓”之后,总是条件反射地迁怒对方“会不会开车”,却很少反省自己“有没有好好开车”,宽于律己,严以待人,不“怒”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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