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浉河执结涉案金额108万金融理财纠纷案

近日,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涉案金额超百万元的金融理财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刘某顺利拿到108万元赔偿款。

2015年6月,刘某购买了某公司的理财产品,同年7月刘某发现资金不断亏损。刘某称,他多次打电话向工作人员咨询该产品的收益情况,工作人员没有如实告知资金亏损的真实情况,总是推脱说资金没问题。被告公司称,刘某多次购买此类产品,获利上百万,具备多年的投资经验,是个成熟的风险产品投资人。在购买产品时,刘某签署了《投资人风险提示确认书》,了解了该产品的风险。

2018年3月,此案经过一审、二审、高院再审判决刘某与被告某公司双方按照过错责任比例进行分担,被告某公司赔偿原告刘某损失108万元,如未及时履行义务则依照法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在判决生效之后,由于被告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认的内容,刘某向浉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财产申报表等相关文书。被执行人拒绝履行义务,经执行员多次协调沟通,该公司把执行款108万元转到浉河区法院执行账户,后申请执行人刘某顺利拿到108万元赔偿款。至此,案件圆满执结。(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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