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公辦幼兒園實行新的收費標準

通知規定,自2018年6月1日起,適當調整市屬及東港區、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日照山海天旅遊度假區、日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區域內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要求公辦幼兒園應當嚴格按照經費來源情況和等級類別收取保教費。

調整後的收費標準為:享受財政撥款的:省級實驗、示範類幼兒園430元/生/月,市級示範類幼兒園350元/生/月,市級一類幼兒園300元/生/月,市級二類幼兒園240元/生/月,市級三類幼兒園200元/生/月。

享受財政補貼的:省級實驗、示範類幼兒園495元/生/月,市級示範類幼兒園420元/生/月,市級一類幼兒園360元/生/月,市級二類幼兒園300元/生/月,市級三類幼兒園240元/生/月。

經費自理的:收費標準可在財政撥款相應類別幼兒園收費標準基礎上適當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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