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广州“开四停四”7月1日正式实施!

前段时间广州交警采取公民限行意见

昨天正式限行已经出台

非广州市籍车牌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通告

昨日正式发布

“开四停四”将于18年7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实施后第一个月为执法过渡期

(新政策头一个月不处罚)

以便市民熟悉该管理措施

管理措施主要内容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下同),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简称“开四停四”管理措施。

“开四停四”管控区域

定了!广州“开四停四”7月1日正式实施!

广州市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长洲岛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和番禺区北面、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鸦岗大道(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辅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二期(春岗立交段至广汕路段,不含)、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合围的区域,以及进入上述区域的洛溪大桥、鹤洞大桥、洲头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桥东桥、金沙洲大桥。

不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日期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期间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全体会议期间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期间

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期间

即在上述时间内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内可正常通行

即无论行驶或停驶

均按停驶时间计算

违反管理措施如何计算和处罚

定了!广州“开四停四”7月1日正式实施!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最长可连续行驶4天,行驶4天后,如果还想在管控区域内行驶,必须停驶4天以上,如果没有停驶、或停驶时间不足4天就在管控区域内行驶,该车就违反了管理措施。

对于违反管理措施的行为,将按产生违法行为的自然日数量计算其违法行为次数,每辆车每个自然日处罚1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每次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不然一不小心,200元3分就洗白啦

生活不容易,咱们还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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