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品生活:綠燈也且等一等

《梁史》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劉凝之被人指認腳上的鞋子是別人的,他二話沒說,脫下給了對方。那人後來找到了鞋,趕緊將鞋子送還回來。劉凝之不動聲色,不肯再要了。同樣的事情也發生在沈麟士身上,沈麟士笑著說:“是你的鞋啊。”就給他了。失主後來找到了,趕忙送回,沈麟士說:“不是你的鞋嗎?”又笑著收下了。

優品生活:綠燈也且等一等

蘇東坡肯定了後者,以為豁達。誠然。實際生活中,雞毛蒜皮的事,都可能引發一場風波,甚至命案,劉凝之這樣處理的,已屬不易。事情終歸有是非對錯,往往爭執都起自於自以為對,有一方認錯或淡然處之,就消弭於無形了。能像沈麟士這般處理,往往會令過錯方慚愧自省,而不會破壞關係,更為上策。

優品生活:綠燈也且等一等

現實往往卻是:以為真理在握的,得理不饒人,其勢咄咄,必欲壓服對方,以致事態嚴重,不可罷休。得饒人處且饒人,是一種胸襟氣度。但人們多半會覺得自己吃虧了:“憑什麼?”或者,“誰怕誰?我是有理的。”即使被人勸回,嘴裡猶自嘟嘟囔囔。實際上,因“饒人”而得利的,絕不僅僅是所謂過錯方。

那天我過馬路,綠燈亮起,行人已經迫不及待。有一個老人牽著孫子,孫子急著要過,拉得老人差點跌倒。老人說:“別急,等一下。”孫子說:“都綠燈了!”老人說:“看看有沒有車闖紅燈再過。”

優品生活:綠燈也且等一等

是的,紅燈停綠燈行,這誰都知道。綠燈時過馬路,絕對是正確的。可是會有犯錯誤的,他無視規矩,或是酒駕,或是車出了故障。那麼,綠燈亮時,看一看再走,不是更好嗎?若你說:“那是他不對。”事實上,你又何必以受傷,來證明自己的正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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