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铁必须自身硬 坚决防止“灯下黑”

5月30日上午,湖南省纪委纪检监察四室原主任曹明强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曹明强单独或伙同亲属受贿千余万元,曹明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曹明强身处纪检工作要职,较长时间在执纪监督一线工作,本应更加知纪守纪,却背离了政治信仰,动摇了理想信念,滥用了监督执纪权,严重违反了党纪政纪,触犯了国家法律,成为了纪检监察系统典型“灯下黑”现象。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保险箱”,纪检干部也没有天然免疫力。习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强调要解决好“灯下黑”问题,省纪委坚决查处曹明强的典型意义在于,再次向全社会释放了“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强烈信号。

执法者必须带头懂法守法,不能执法犯法。孔子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止。”曹明强的落马深刻警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心有敬畏、行有所止,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人民,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带头学习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切实做到警钟长鸣;主动接受监督,带头挺纪在前,严于律己,干净干事,清廉自守;带头培养良好家教家风,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定监督执纪态度,杜绝“好人”思想,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保持昂扬斗志,不畏权贵,秉公执法,敢抓敢管,善作善成,切实增强执纪的底气和碰硬的勇气。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王岐山同志提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用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己。执纪监督权是一种公共权力,理应受到更严格的监督;否则监督执纪问责偏出一寸,党和人民的事业就会偏出一丈,带来严重后果。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专责机关,要始终坚持刀刃向内,敢于自清门户,不怕家丑外扬;要忠实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务必坚决捍卫宪法尊严,务必坚定维护法律权威,督促有关党组织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将主体责任扛稳抓牢;要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以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抓手,全面排查风险点,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执纪监督各环节、各流程受到严密制度约束,做到在行使权力上要慎之又慎,在自身约束上要严之又严,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彭楷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