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给熟人四十万,催其还钱时,他竟玩起失踪和拉黑,手无借条的我措手不及!

兄弟好一场,

怎能不帮忙,

钱是纸一张,

借点又何妨。

但是……说好的,

好借好还呢?

借给熟人四十万,催其还钱时,他竟玩起失踪和拉黑,手无借条的我措手不及!

1Q1

借给熟人四十万,催其还钱时,他竟玩起失踪和拉黑,手无借条的我措手不及!

A1:

2

Q2

我在上班期间用自己的钱先行垫付了需要给客户的退款8265元,并告知了主管此事,让财务在钱下来的时候要先通知我,但事后主管在并未告知我的情况下又让财务把钱转给了客户,现在客户不愿意把多余的钱再返还给我,那我的钱应该找谁来要?

A2:

你好!在工作的职权范围内,以公司的名义与客户往来事宜应当被认定为职务行为,你在任职期间代垫客户退款的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当由公司承担。因为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而且,你代垫客户退款的行为虽然发生在上班期间,但毕竟代垫客户退款并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义务,故不是纯粹的履行劳动合同行为。依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因此单位应当向你偿还垫款而不是将货款支付给客户。你的损失是由单位的过错行为导致,可以依法向单位主张权利。要求单位返还你代垫款项。建议你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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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您好,一审宣判后,对方提出上诉,我没有提出,(我本意也不服的,现在已经过了法定上诉时间)。二审还未开庭,对方突然撤诉,我始料未及,我还可以提出继续上诉吗?

A3:

你好!超过判决书规定的上诉期限,法院判决生效,不能再上诉。如果认为生效法院判决有错误,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综上,如果是你们双方均为公民的民事案件,可以向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如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4

Q4

借给熟人四十万,催其还钱时,他竟玩起失踪和拉黑,手无借条的我措手不及!

我父亲在2016年10月离婚后贷了款,但是他贷款的时候填的是已婚。并且把我和我母亲的电话写上去了,现在找不到他人了,催债公司却逼着我和我母亲还钱。请问这钱该不该我和我母亲还,如果催债公司对我和我母亲造成人身威胁,是否可以起诉催债公司?

A4:

你好!首先,该笔贷款发生在离婚之后,这笔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不存在你和你母亲作为担保人签字的情形,贷款公司是无权要求你和你母亲承担此笔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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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借给熟人四十万,催其还钱时,他竟玩起失踪和拉黑,手无借条的我措手不及!

装修完工后装修公司没有验收,后期出现房屋墙面很多裂纹,衣柜门关不了,最后衣柜墙面处理了。但是在没有入住期间又出现地砖有裂痕,和其沟通也不予处理,以没有同色系的砖为由,不给维修更换也不理睬不赔付,后期又出现大量墙砖裂痕,也以同样理由不理睬,让我去找鉴定的来鉴定是不是他们的质量问题。我该怎么办?

A5: 

你好!一般家庭住宅装修而言,相当于你与装修公司之间形成了承揽合同关系,从“房屋墙面很多裂纹、衣柜门关不了”、“地砖有裂”等情况来看,已经是严重的装修问题。依《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你可以就施工质量不合格问题,要求装修公司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已就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做了规定,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

建议你保存证据,如果双方协商后无法达成合意解决该问题,你可以通过请求消协等组织进行调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方式解决,如果合同上约定了仲裁条款,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约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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