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萬元買“新傢俱” 竟然是樣品

高青縣消保委工作人員受理投訴後,向該品牌傢俱的生產廠家進行調查瞭解得知,張女士所購款型傢俱2016年就已停產。隨後,高青縣消保委工作人員對銷售商家的進銷貨票據一一進行核實查驗,未發現當時商家用做樣品的那套傢俱的銷售去向。在眾多證據面前,該商場負責人只好承認銷售給張女士的那套傢俱實為樣品,並同意全額退款,張女士也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高青縣消保委提醒大家: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遇到商家侵犯消費者知情權行為時,要學會保護自己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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