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万元买“新家具” 竟然是样品

高青县消保委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向该品牌家具的生产厂家进行调查了解得知,张女士所购款型家具2016年就已停产。随后,高青县消保委工作人员对销售商家的进销货票据一一进行核实查验,未发现当时商家用做样品的那套家具的销售去向。在众多证据面前,该商场负责人只好承认销售给张女士的那套家具实为样品,并同意全额退款,张女士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高青县消保委提醒大家: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遇到商家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行为时,要学会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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