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考將近,為了給廣大考生營造一個和諧、健康、優良的備考和考試環境,柳州市環保局聯合柳州市教育局、柳州市公安局、柳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柳州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等5個市直機關職能部門於2018年5月30日至6月8日期間開展噪聲嚴防整治工作,共同做好2018年高考考點周邊環境噪聲汙染防治工作。噪聲嚴管期間全市暫時建築施工單位夜間連續施工申請的審批,6月7日至8日(高考)、6月24日至6月27日(中考)期間在考點周邊的建築施工工地全天嚴禁施工。
歡迎群眾對噪聲汙染和擾民活動進行監督和舉報。
(注:如遇到以上噪音汙染情況影響考生複習、考試和休息,也可撥打相應公開電話投訴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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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汙染應該如何處理
一般來說,噪音擾民的情況,可以先到小區的物業公司進行投訴,尋求幫助,要求物業公司協調處理。物業公司處理不好的情況下,可以去尋求社區的幫助,也可以向環保部門投訴,還可以直接報警處理。
噪音製造者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居民區的噪音來源一般有工業噪音、商業噪音和鄰里噪音等。
工業噪音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規定:
第三十條 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汙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第五十六條 建築施工單位違反本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夜間進行禁止進行的產生環境噪聲汙染的建築施工作業的,由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並處罰款。
《城市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條例》規定:18時至次日8時,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內,不得進行可能產生噪聲的室內裝修活動。在其他時間內進行室內裝修作業的,應當採取噪聲控制措施,避免對周圍造成環境噪聲汙染。
商業文娛及鄰里噪音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
(一)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區域以及療養區、風景名勝區,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大功率的廣播喇叭或者廣播宣傳車的;
(二)採用發出高大聲響的方法招徠顧客的;
(三)從室內或者公共區域發出嚴重干擾他人噪聲的;
(四)未按規定安裝或者使用特種車輛警報器的;
(五)在禁止機動車、船行駛的地段和時間行駛機動車、船的。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製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讓我們自覺減少噪聲汙染,為考生們營造安靜的高考環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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