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积极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

“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作为“枫桥经验”十大创新做法之一,其核心内涵是在的领导下,通过人本化的工作理念、扁平化的工作格局、整合化的工作资源、现代化的工作手段,最大限度的解决和化解基层群众的问题和矛盾,全面及时回应群众需求,促使社会管理更精细、为民服务更直接、工作责任更落实。

市作为纪念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典型经验参观城市,一直以来非常重视此项工作。早在N年就以两办名义出台了《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推行以区域组织为核心、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为平台、协商议事组织为基础、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为信息支撑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模式。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市长又多次强调要推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深化发展。应该说,“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的开展,在深入推进“ ”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以某地为例,截至今年9月底,全区共划分网格N个,组建各类服务团队N支,排查调处各类矛盾N起,解决实际问题N个,基层矛盾调处成功率达到将近98% ,同时还涌现出了“快乐调解能手”等一大批优秀网格管理员。然而,从“每一寸土地都有人精心管理,每一户人家都有人贴心服务”的更高要求来看,我市“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其作用发挥离制度设计的预期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亟待更加统一明确。一是部门思想不够统一。省、市文件已明确该工作是各级委、政府全局性、基础性工作,要求在委统一领导下,由综治部门牵头整体推进。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思想认识及统筹协调仍有待加强,如一些部门从自身工作出发,均建有各自的网格管理体系,造成网格重叠,服务力量分散。二是基层认识不够到位。街道、社区网格服务力量对工作内容和标准要求认识较为模糊,如将其简单等同于“包片联户”等,仍停留在原有的思维模式上,工作积极性不高。三是群众认识不够深入。目前,“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在宣传发动方面还缺乏扎实有效的举措,广大群众对该工作认识较为匮乏,缺乏参与热情,未能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网格运行亟待更加合理有序。一是运作流程有待规范。“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作为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重要手段,从网格信息的采集上报到分流处置仍存在不足,如事件上报不及时、问题处置不到位等,纵向工作衔接仍需加强。二是指导培训有待加强。指导主体较为混乱,综治、组织、民政等主体部门在工作指导方面,缺乏紧密的衔接。教育培训机制不健全,每年网格长、网格员的培训工作未能集中、有序、整合地开展,网格力量的能力素质仍需提高。三是工作保障有待落实。尽管省、市文件都明确要求安排专项经费保障,但目前除少部分地区外,大多数网格长、网格员工作补贴均未落实,且属兼职。考核奖惩机制还有提升和完善空间,工作效能的考评,办理效果的督查,绩效好差的奖惩、任务到人的追责措施等仍需明确和落地。

(三)系统平台亟待更加完善成熟。一是信息系统尚需优化。全省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作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信息支撑,存在兼容不强和覆盖不深等问题。目前,该系统难以和各部门建有的信息系统实现功能整合、资源共享,系统账号也未开通至网格层面,没有完全实现服务管理向末端延伸。二是平台职能尚待明确。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和社区服务管理室作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重要平台,其网格职能尚不明确,亟待出台相关细化文件,如现有的《意见》对中心指导网格的职责任务表述笼统,操作性欠缺,相关工作要求没有得到较好的贯彻。

(四)社会化服务亟待更加主动有为。一是各级团队作用发挥仍需强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主要是实时采集网格信息,从而做到点对点、面对面地为群众提供主动、高效、有针对性的服务。各级、各类服务团队虽从制度上已做到了全覆盖,但组团式服务工作并未真正有效开展,尤其是社区、网格服务团队主动为民服务的作用发挥不明显。二是基层社会组织管理仍需强化。开展社会组织培育工作不仅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服务模式的重要手段,也是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重要内容。然而在工作推进中,基层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评估管理等还需要继续强化,未能较好的实现承接公共服务、调处矛盾、化解纠纷、扶贫帮困等服务功能。三是基层社会组织扶持仍需强化。基层社会组织建设是改善民生,完善基层服务管理的重要途径。但目前各方对于政府在基层公共服务管理中的定位有待明确,资金扶持政策有待落实,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各项工作还有待继续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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