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事业单位临时工工资可能不会发放了,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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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其实应该可以改变为这种说法,是不是事业单位临时工可能被全部清退。

目前来看,我们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使用是呈越来越多的趋势,全部清理的可能性不大。

这个事情要从2006年说起,我们国家实行了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很多地方称它为发放阳光工资。各个事业单位的福利收入全部阳光化,所以收入进入国库,有国库发放各类人员的工资待遇。

这样就消除了一部分事业单位隐性收入,就是用于以前支出的小金库。本身用于单位的各种福利待遇发,也用于雇用编外临时工的工资支出。

随着,各地陆续推进这种国税库行收入管理模式,很多事业单位又将本身的一些业务转移至各部门开办的相关企业,通过这种方式供养人员、获取收入。最显著的实际上是劳动部门档案管理费,从2015年1月1日起,全部实行了公益服务模式。

随着各个事业单位以及附属企业各种收费模式的减少,这样就会出现事业单位无法供养编外人员的情况。

很多机关事业单位,这样的编外人员已经占到了一半以上,尤其是一些窗口服务部门,包括青岛市的12333服务中心,很多都是编外人员的但相应的服务工作,国家并没有设置相应的编制和机构。

多数地区为了保住这些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开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他们发放工资待遇。这种方式主要是政府支出一笔服务费,这笔服务费包括这工资、保险、公积金等各种待遇。

不过政府购买服务一般涉及人员很多,管理非常复杂,体现不出用工的灵活性,对于优秀人员表彰奖励很难落实到位。不太适合优秀人才的发挥,建议有学历、有能力的青年,尽量通过努力学习考取相应的事业编制甚至公务员。

但是在纳入相应政府购买服务之前,必须要走的环节很多。其实最坏的打算就是政府部门不审批,单位报的用工计划通不过,这样这批人员就会被全部清退,也就出现停发工资待遇的情况了。

不过不管怎么样,即使解除劳动关系,也必须是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缴够保险、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否则劳动者可以维权的方式,向劳动部门反映。


暖心人社

我就在机关事业单位上班(带国家编制的正式工),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临时工工资福利不可能不发,除非你不来上班或者被辞退,不必要恐慌,让我们来全面的了解一下事业单位临时工。

事业单位临时泛指在机关事业单位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月薪计酬。也不像正式的劳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临时工又分成约聘雇员与人力派遣两类。聘用临时工的目的事为了处理短期出现的额外工作。


释义:

①临时招聘的工人,与正式工相对。②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临时工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续可能,但要有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

垄断行业里的那些不是正式在编人员或者说垄断企业的底层职工。又被称为“垄奴”就是干的多,拿的少,如果干的多,拿的多,心理至少平衡,像那些临时工、合同工,干的活是正式人员的好几倍之多,但薪水却是几分之一,委实可怜。

企业在临时性、季节性岗位上都使用临时工(或称短工),一旦工作结束,即行辞退。同时,不少企业利用临时工的廉价劳动力(工资低、无升工、年奖)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辞退方便的条件,在不少长期需要的岗位上也大量使用临时工。

调查情况

临时工究竟是什么工?其真实的生存状态什么样?该如何看待“临时工现象”?

“临时工”,一个在计划经济时代耳熟能详的词汇,一个在法律意义上并不存在的用工形态,如今却大量存在于多个行业,并引发“临时工现象”。在一些涉及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突发事件中,“临时工”往往成为最后的责任人。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石秀印表示,“临时工”曾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区别于当时的长期固定工而言的一种用工形式,一般是指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的短期工人,也包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里的非在编人员。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法律意义上已无临时工、正式工之区分,只有合同期限长短之分,用人单位用工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岗位为由拒签。如果是在临时岗位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比如选择与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但在实际生活中仍大量存在临时工,其主体为农民工,大量分布在建筑、餐饮、保洁、护理等低端劳动力市场,他们收入偏低、社会保障不健全,有的虽然有劳务合同却形同虚设。


“这些类似于临时工的派遣工处境十分尴尬。同工不同酬现象非常普遍,无法享有正式工才享有的培训、晋升甚至荣誉,还随时面临解聘,对企业没有归属感”石秀印说,劳务派遣将传统的劳动关系分割开来,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有劳动没关系”,不利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根据调查,劳务派遣工即使在同一个用工单位长期服务,也不可能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存在弊端

大量存在的临时工,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诸多弊端。临时用工不稳定,随时有可能被解雇,劳动者权益难以维护;不上保险,出了工伤无人负责;同工不同酬、用工双轨制,不利于社会公平公正和谐稳定。对企业而言,雇用临时工看似减少了用工成本,但每雇用一次临时工,就意味着需要从头开始培训,无形中增加了培训成本;加上临时工多数都是非熟练工,难以保证工作质量,对企业长久发展显然不利。

另一方面,临时工容易成为相关方面推脱责任的渠道,这些事确实有可能是临时工干的,因为他们没有长期意识,难以推动社会进步。


小虎找真相

哎,不知道为什么临时工的命运总是那么的曲折,本身应该享有的福利待遇没有就算了,现在连基本的工资都可能拿不到了,真的是无奈了。

那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情呢,就让我给你讲解一下吧,当然如果有了什么错误,还请多多担待,并且多多给予指导,多谢大家。

前段时间,湖南省事业单位出台了一个文件--《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文中明确表明:

因此现在依然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临时工同事们,你们一定要了解自己的岗位是不是在岗位设置管理的范畴之内,并且了解自己的工资标准和工资来源。

当然,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不利用财政拨款,员工收入都是自营自收,基本没有约束,那么你的发放标准基本就是领导决定,那么就不用太过担心。

其实,事业单位的改革,都是为了和谐环境和公平性,各项制度和政策的透明化,就是为了杜绝猫腻事件的发生,当然这项政策肯定会印象一部分特殊人群的利益。

当然任何改革都会有好有坏,但是我们还是应该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问题。


承德中公教育

只要签了劳动合同,就不可能不发工资,否则,自有劳动法来管。不知道你这个消息是从哪听来的,完全不靠谱啊。

现在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社会关注的核心不是发不发工资,而是涨不涨工资,同工不同酬的问题。

事业单位的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收入大致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本工资,二是个人绩效(此绩效非在编人员绩效)。基本工资大体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一般1000多,像我们这里是1750元,扣除五险一金,拿到手的寥寥无几。那么,临聘人员收入主要就来自于个人绩效。这部分钱视单位情况不同,发放形式和金额也不同。

1、如果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于没有经营能力,临聘人员的工资则需由财政负担,既然是向财政要求,就不可能太高,有两三千算不错了。所以,现在很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了应付某些任务要聘用临时工作人员,大多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由劳务机构负责招录人员,事业单位只与劳务机构对接,不对聘用人员负责,这样一来可以减少用人责任,二来也可以节省开支。

2、如果是差额拨款事业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由于单位有经营能力,相比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一定列支的自主权,因此在聘用人员上无论是方式还是工资发放都较前者灵活。效益好的单位,聘用人员的收入也很高;效益差的,相对会差点。一句话,钱多多发点,钱少少发点。

但是无论如何,非编人员的收入都不可能比在编人员高。这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非编人员的本质差别,暂时无法跨越,短期来看,也不可能解决。同工同酬的梦想,说实话,一时半会很难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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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小公

不知道题主是从哪里得到的这一消息,笔者认为这个消息的可靠度应该不大,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一定会发工资的。

事业单位临时工他们的名称来源是因为没有正式编制,但是他们大多都是与事业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这些权益就包括正常的工资福利待遇,笔者认为无需太担心。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传言,笔者认为可能是近期事业单位改革进程加快的影响,一些人认为就连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都要没有编制了,临时工也会受到影响,得不到保障。请大家注意:当前事业单位改革主要针对的是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工作人员,截止目前应该没有出台文件专门针对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的文件。

笔者认为事业单位改革对于临时工可能会是一件好事,如果改革顺利的话,一些事业单位合同工(临时工)期盼的同工同酬可能就会实现,可以得到相对以前更加不错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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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爱雨公考

这个是伪命题。事业单位2012年已经实施了岗位设置管理,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三类,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这指的是编制内人员。临时工,准确称劳动合同人员,属于编外人员,适用劳动合同法。目前,事业单位等存在大量的临时工,主要从事简单操作作业、服务、协助,例如园林、环卫、市政、街道等,要么直接招用,要么劳务派遣方式,数量巨大,很长时间里大量存在。

说关键的问题。事业单位当然可以用临时工了,经费从行政业务经费支出,完成必要的劳动服务,合法合规,劳动合同法也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劳动用工必须按照规定保证其合法权益,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直到,临时用工服务不再需要,作业服务消失或者通过PPP模式推向社会化,临时工就自然不在使用。


园林之友

我们单位在2017年元月与32个临时工全部解除合同!因为我们这里行政事业单位不允许继续聘用临时工!当然有些行政单位能继续聘用,比如公安局的协警,检察院和法院的书记员,而且检察院的书记员的临时工是由当地检察院向省检察院报批的,他们的工资都是有财政发放,只是没有编制而已!其他的单位都没有啦!解聘临时工叫了好几年,今年初终于执行了,而且很彻底!当然跟我们换了一个市长有关系,因为前任没有办好的事他办好了,也算一个政绩吧!


suqiqi69453740

临时工要么派遣要么单位直聘,派遣工如果不发工资那么就直接下岗的,因为单位不给派遣公司打钱那么派遣公司不可能垫钱的;单位直聘的是和单位签合同不论是不是公务员单位或者事业单位,这部分人受劳动法保护,不给钱单位是犯法的,那单位也是直接解聘的。湖南的那个文件指的是编制内聘用,现在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的,这个聘用制指的就是编制内聘用,文件的意思指的是比如这个单位只有一个科长的岗位,那么有的单位可能自己设立一个副科长岗位聘一个编内的人上去,按照这个文件就是编办只给了这个单位一个科长没有副科长,那么这个副科长岗位聘的那个人是不能拿副科工资的。


你是谁我是谁今夜谁是

希望这么一个消息不是真的吧!换一个方向去想,或许这也是好的开始,事业单位临时工不发放工资,临时工的问题得到解决,在短时间内或许会有波动,但从长远来看,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总之改革有好有坏,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吧


广东中公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临时工,

辛勤劳作很认真。

虽然不在编制内,

工作积极不怕累。

工资不用财政管,

不怕丢掉这饭碗。

单位自收自支发,

全由领导来当家。

至于将来用不用,

还未统一的规定。

各地单位可调理,

这不是个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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