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专属停车位被抢占,宝马停错位“疗伤”谁买单?

自己小区内的专属停车位被抢占,倪女士只好将车停在旁边车位,却不想遇到另一位车主擅自使用停车库操作盒,结果倪女士的宝马越野车遭到损坏,修理车子用去近3万元。日前,倪女士将小区物业、抢占自己车位的李某、擅自使用停车库操作盒的吴某一同告上法庭。黄浦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吴某和倪女士均有过错,需三方担责,最终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倪女士12108元;吴某赔偿倪女士9081元;驳回倪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

小区专属停车位被抢占,宝马停错位“疗伤”谁买单?

原告倪女士诉称,其于2012年购买了涉案的进口宝马牌小型越野车。在中山南路上的某小区内,倪女士有自己的专属车位A28,此车位属于可移动型。小区物业每天都会安排值班保安进行车辆停放管理。然而,2014年2月22日下午1点40分左右,倪女士在停车时看到车位被他人擅自占用,只得将车临时停放在隔壁A29车位。之后,被告吴某在停车时未注意到原告车辆高度,擅自操作移动车位,导致原告车辆损坏,而当时小区物业的值班保安未在现场。事情发生后,原、被告对于车辆损坏赔偿进行了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倪女士只得先行评估并修理,并为此支付了评估费1070元、车辆修理费29200元。现倪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车辆维修费29200元、车辆折旧费3000元、评估费1070元等共计近3.7万元。

被告小区物业辩称,其已经明确标识了倪女士的车位,倪女士在自己车位被占用的情况下,没有及时联系物业,且擅自停放车辆在有明确下行车位标记的车位上,因此倪女士对自身车辆损失有过错。另外,物业按照管理合同要求,已经配备了足够的车库工作人员,因此被告无过错,不同意倪女士的诉讼请求。

被告李某辩称,倪女士的专门车位标识清楚,却停在划有红线标志的下行车位,而下行车位是不允许超高车辆停放的,因此倪女士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停错了车位。而即便倪女士发现车位被其占用,也应该告知自己进行调整。自己在本案中是否负有责任,由法院依法判决。

庭审中,被告吴某未到庭答辩。

除了上述事实外,法院还查明,在停车库操作盒的上方张贴有安全告示,其中第一条标明“严禁非操作人员使用操作盒”。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小区物业对车库内车辆的停放具有管理职能。其因未尽到管理职能,以致被告吴某能擅自使用车库操作盒移动车位,在本次事件中存在过错。被告吴某未按物业安全告示,擅自操作车库操作盒移动车位,在本次事件中也存在过错。被告李某虽将车辆停入原告专属车位,因临时车位和固定车位无标识区分,因此李某在本次事件中并无过错。倪女士在发现专属车位被占用后,本可通知车库管理人员予以处理,却自行将车辆停至划有红线的下行车位,在本次事件中也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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