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地毯式”執行模式解決“執行難”

分與合的交替

分,即以執行團隊為基本單位,每一個執行團隊配備一部警車、二名執行幹警、一名法警、一名書記員,在劃定的執行區域內,對被執行人展開“地毯式”查找,五個執行團隊“按圖索驥”,分別按照執行臺賬搜尋被執行人,送達、傳喚、蒐集財產線索、登記財產、現場和解等,通過分散活動,執結了部分案件。合,即將五個執行團隊車輛、人員全部集中,整合執行局全部力量,對不配合執行的被執行人採取強制性傳喚、搜查、扣押財產、強制騰房等強制性措施。在執行過程中,該院執行幹警有分有合,對於不積極申報財產、不如實申報財產、轉移財產和妨礙執行的,一律採取司法拘留措施。

茌平:“地毯式”执行模式解决“执行难”

“我現在沒有償還能力,能不能少還或者暫緩執行?”被執行人吳某被傳喚到法院辦案地點後說。吳某是因為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被判賠對方40餘萬元,但沒有執行。吳某提交報告財產令時,表示當時沒有償還能力,願意分期償還或者讓對方作出讓步。談話期間,吳某出門接打電話,引起了執行人員的警覺,大體內容是讓家裡人把提包藏起來,裡面有錢。執行人員當即將其控制,問其緣由,但吳某不予回答。執行幹警立即向領導彙報,局長十分重視,通過指揮平臺,召集在外的另外四個執行團隊,迅速向吳某所在村集合;帶吳某到其住處後,隨即實施搜查,在其包內搜查出7500餘元現金,並從其使用的手提電腦中,查詢到其做業務的交易記錄。

吳某因瞞報財產,被司法拘留15日。

該執行工作模式開展以來,不僅集中送達了一批執行法律文書,而且行動的效果比以前效果更好,每到一處,都會引來圍觀人員,讓人們看到了法院強制執行的威力和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的信心,看到了“老賴”的下場。

柔與剛的並濟

柔,不是軟弱及向被執行人示弱,而是一種工作姿態,有“滴水穿石”的耐心和功效。剛,則是一種威儀,有“百萬雄師過大江”的氣勢,應當採取強制措施的,毫不留情和手軟。

“我就一套住房,你們不能執行和拍賣!”被執行人安某不止一次向執行人員說這樣的話。

茌平:“地毯式”执行模式解决“执行难”

安某因在縣城購買樓房,在銀行按揭部分貸款,並欠個人債務,因不按期還款,被銀行和債權人李某,分別訴至法院,法院判決安某夫婦與銀行的個人購房擔保借款合同終止,並償還借款本金26萬元及利息;另案調解安某夫婦償還李某借款20萬元及利息。兩案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執行期間,安某因不按期和如實申報財產,被司法拘留15日,申請人申請查封並拍賣該房產。經法院細緻工作,安某夫婦均同意搬出,拍賣該樓房抵債。具體實施時又反悔,以一套房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經審查,異議不成立,被駁回。案件繼續執行,執行人員繼續做工作,安某夫婦反覆多次,最後仍然以一房為由拒絕搬出。

經調查發現,安某夫婦的確在縣城只有一套住房,130多平方米,且有閣樓、車庫和儲藏室,依此兩筆借款購買,沒有其他收入,靠農村種地和打零工生活,在農村老家有一院落及五間北房,也就是說,該樓房不是唯一住房。法院遂張貼公告,限期搬出。期間,被執行人又謀求與申請人達成和解,但和解與失約相對應,給申請人帶來更多次的失望。離搬遷最後期限越來越近,因是首次騰房,所以執行人員多次到現場實地查看,併到離縣城十公里處的安某老家查看其住處的現狀,繼續不厭其煩地多次做雙方的工作,但工作沒有效果。

實施強制搬遷的時刻終於到了,法院派出30餘名幹警,同時聯繫開鎖公司、搬家公司,取得小區物業的積極配合,全程錄像。安某夫婦躲了,只有強制開鎖,由搬家公司實施傢俱搬遷。期間,安某的妻子及其母親來到現場,妄圖阻擋,被強制帶離現場。物品裝滿了滿滿三大車,執行人員隨後押著車輛,將物品小心翼翼地送至其原籍住處,交由跟隨而來的安某的母親看管,緊張而又順利地完成任務,後該房順利評估、拍賣,案件執結。

守與攻的較量

守,即被執行人採取各種手段逃避執行、消極執行。攻,即法院窮盡措施,克服一切困難,堅決執行到底。

“是法院給我打電話嗎,前段時間已經拘留了一次,在裡頭住了半月,很好,休息了半個月;我這就洗洗澡,換換衣服,再去舒服半月。”這是被執行人路某接到執行人員電話通知後的囂張回答。

2015年,路某因無證駕駛無牌照汽車致李某傷殘,被法院判賠45萬餘元。執行期間,路某因未如實申報財產,被拘留15日。但因查不到路某的財產,導致執行不能。申請人李某的父親看到兒子因車禍喪失勞動能力,家庭失去了經濟來源,家庭即將破碎,多次找法院要求執行。面對執行人員耐心工作,路某竟然對找他理論的李某的父親說,我就是不給你,能把我怎麼著。之後,執行人員多次找路某,讓其履行義務,但路某以生活不能自顧為由,沒有拿出一分錢,執行陷入困境。為此,申請人的父親多次上訪。

後經多方查找,執行人員發現路某正在某地養雞,而路某置法院的查封於不顧,竟把養殖的雞及雞舍處理掉,並且說出了上面的話,公然叫板執行。這一次,路某失算了,換來的是刑事拘留。該案件涉嫌拒執罪,移送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採取了強制措施。此時的路某再也沒有了往日的狂妄,趕緊通知其家人湊錢,履行義務,以取得對方諒解,減輕其罪行。此案在高壓態勢下,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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