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頭溝區市場監管局以校園為中心,全面對電子煙的銷售行為展開監督檢查。截至目前,已檢查各類經營主體30餘家,尚未發現電子煙銷售行為。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11月下發《關於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通告》,明確要求各類市場主體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通告》發出後,門頭溝區市場監管局督促各經營企業開展自查,特別是對存在網絡銷售行為的企業進行密切跟蹤,督促企業立即撤回網上發佈的電子煙銷售廣告,執法人員不定期進行抽查,目前已經對線上企業實現全覆蓋。執法人員還對校園周邊企業進行“地毯式”摸排,查看銷售產品名錄,隨機抽取在架產品,查看包裝內容物,防止出現“掛羊頭賣狗肉”的現象。
門頭溝區市場監管局將繼續加大監管力度,堅決查處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產品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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