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今年年底開展「地毯式」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

消費日報網訊(記者郝海霞 實習生張鑫丹)9月6日,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以下簡稱“四經普”)情況新聞發佈會在南昌舉辦,江西省統計局黨組書記、局長萬慶勝會上介紹了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情況,以及江西省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總體安排和開展情況。

江西今年年底開展“地毯式”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

據瞭解,四經普的標準時點為2018年12月31日,普查對象是我國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此外,普查工作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金融、鐵路部門和軍隊系統按規定的普查對象、範圍、內容單獨開展系統內普查。

萬慶勝表示,普查工作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國務院關於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及相關規定組織開展,四經普採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對轄區內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從事第二、第三產業的個體經營戶進行全面清查。在技術手段上,一套表單位登錄國家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填報普查表,非一套表單位和個體經營戶主要採用手持式移動終端PAD填報普查表。

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2018年1月,省政府印發《關於認真做好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在各省率先啟動經濟普查工作,將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分為三個階段,2018年12月31日前為準備階段,2019年1月至9月為普查登記及數據處理階段,2019年10月至2020年為數據發佈、資料開發及總結表彰階段,併成立江西省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以及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全省經濟普查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下一步,全省將實施單位清查工作,通過“地毯式”入戶單位清查,摸清區域內各類單位的底數和行業分佈,確保經濟普查對象不重不漏,正確界定經濟普查表的發放範圍,夯實普查登記的基礎,明年1月1日起,在單位清查的基礎上開展普查登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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