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潘坡农场确权登记发证公告

关于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潘坡农场确权登记发证的公告

潘坡农场系60年代成立的815部队农场,于1974年移交给遂平县政府,成为地方国营农场,为全民所有制农垦企业,直属遂平县农业局,2002年划归驿城区农业局主管,2003年7月划归高新区,2016年3月划归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该宗土地一直由潘坡农场使用至今。目前收集到的有以下确权资料:1979年3月10日签订潘坡农场已征用有关大队的土地赔偿协议复印件即遂平县地方国营潘坡农场征用土地协议书复印件;洪塘村、吴楼村、杨楼村3个村出具的潘坡农场1979年征用其土地已进行补偿并交付潘坡农场使用的证明。

根据2017年3月国土部门配合,驻马店市征地事务所实地调查勘测后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编号:2017-222,国有建设用地面积84063.57平方米,合计126.0953亩;编号:2017-223,国有农用地面积674505.16平方米,合计1011.7577亩;潘坡农场占地总面积758568.73平方米,合计1137.853亩。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0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河南省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7]111号)文件的规定,公告后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潘坡农场勘测定界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土地使用权由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潘坡农场使用管理,由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法律、法规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联系人:方超 张大鹏

联系电话:0396-2600215

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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