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種族歧視更嚴重的是種姓製度

由於雅利安人對對達羅毗茶人的征服以及雅利安人內部貧富分化,在雅利安社會中逐漸形成了一個森嚴的等級制度,到後期吠陀時代,種姓制度正式形成,又叫瓦爾那制度。

比種族歧視更嚴重的是種姓制度

在種姓制度下,古印度人被分為四個種姓: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

婆羅門:婆羅門主要掌管宗教祭祀,充任不同層級的祭司,享有很大的政治權利,在社會中低位是最高的。

剎帝利:剎帝利的基本職業是充當武士,軍事貴族,包括國王以下的各級官吏,掌握國家的除神權之外的一切權利。

吠舍:吠舍主要從事農業、牧業和商業,吠舍是平民,沒有政治上的特權,必須以捐贈和納稅的形式供養完全不從事勞動的婆羅門和剎帝利。

首陀羅: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達羅毗茶人,失去了在政治、法律宗教等方面的保護。從事比較低賤的職位。

種姓制度形成之後,每個人的社會地位都由其家庭出身來決定,各個等級的人都世代地從事規定的職業,不能任意改變,各等級之間原則上禁止通婚。

儘管印度獨立以來,已廢除種姓制度,但幾千年來種姓制度造成的種姓歧視在印度不少地區、尤其是農村仍相當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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