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山街等街路禁止机动车停放的通告
为了加强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决定在环山街等街路设置道路交通禁令及辅助标志。具体通告如下:
一、 环山街(深东路至吉丰东路段)设置机动车禁止停车及违法停车电子摄拍组合交通标志,环山街(深东路至吉丰东路段)道路两侧禁止机动车停放。
二、 烽火街(恒山西路至林苑路段)设置机动车禁止停车及违法停车电子摄拍组合交通标志,烽火街(恒山西路至林苑路段)道路两侧禁止机动车停放。
三、 行者街道路东侧设置机动车禁止停车及违法停车电子摄拍组合交通标志,行者街道路东侧禁止机动车停放。
四、 金华路(厦门街至深圳街段)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机动车限时禁止停车及违法停车电子摄拍组合交通标志,7时至18时,金华路(厦门街至深圳街段)机动车停车泊位禁止机动车停放。
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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