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兩起違反“三務”公開規定典型案例的通報

一、和林縣盛樂鎮七杆旗村原黨支部書記雲喜喜村務公開落實不到位問題

2016年,時任和林縣盛樂鎮七杆旗村黨支部書記的雲喜喜在發放玉米生產者補貼過程中虛報玉米種植面積40畝,七杆旗村4名村民虛報玉米種植面積共計50畝。村委會未按照“三務”公開的要求對玉米生產者補貼情況進行公示,造成雲喜喜本人冒領玉米補貼款4400元;4名村民冒領玉米補貼款5500元。雲喜喜時任七杆旗村黨支部書記,未認真履行職責進行嚴格審核,對此違紀問題負有領導責任。此外,雲喜喜還存在坐收坐支集體資金、違規發放津補貼等違規違紀行為。2018年4月19日,和林格爾縣紀委給予雲喜喜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清水河縣窯溝鄉塔爾梁村黨支部書記呂雲峰違規私自簽訂協議問題

2008年10月,天賜源煤炭有限責任公司在清水河縣窯溝鄉辦理林地審批手續的過程中,窯溝鄉塔爾梁村黨支部書記呂雲峰在未召開村民代表大會的情況下,私自以塔爾梁村委名義與天賜源煤炭有限責任公司簽訂了兩份協議,並加蓋了村委會公章。2017年4月10日,清水河縣紀委給予呂雲峰黨內警告處分。

全市廣大黨員幹部要提高思想認識,從通報的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訓,強化責任擔當,提高政治站位,自覺做到廉政勤政,不辜負黨組織的信任。各基層單位要認真做好“三務”公開工作,切實保障群眾在基層事務管理中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使基層“三務”公開真正成為改進基層工作作風、解決基層社會矛盾、密切黨群幹群關係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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