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官千里赴上海執行撫養費案,現場化解一對“冤家”心結

湖北法官千里赴上海执行抚养费案,现场化解一对“冤家”心结

被執行人楊某與前妻昝某於2014年10月訴訟離婚,孩子由昝某撫養,楊某每年支付撫養費3600元。判決生效後,楊某以昝某不配合自己行使探望權為由,一直未支付撫養費,昝某遂依法向房縣法院申請執行。因楊某長年在上海務工,執行法官雖多次電話聯繫,對其講明法律後果,但其一直不願履行。

湖北法官千里赴上海执行抚养费案,现场化解一对“冤家”心结

今年5月中旬,昝某到法院諮詢執行情況,並向執行法官說明自己現因腿部骨折手術,加之孩子上學和生活開銷較大,希望法官能夠再給楊某做工作。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刻不容緩,法院當即開通綠色通道,執法法官於5月25日奔赴上海,經多方打聽後找到被執行人楊某。

執行法官趁熱打鐵,向昝某講明充分保障楊某探望權,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並指出不能因父母間的矛盾影響孩子成長。雙方均認識到自身錯誤,昝某表示會積極配合楊某探望孩子,楊某則願意將三年多的撫養費付清,但稱自己剛入職,沒有那麼多錢,先每月給付500元,剩下的撫養費年底一次性付清。昝某表示能理解楊某的現狀,雙方達成了執行和解。

臨別前,楊某動情地對執行法官說:“我給孩子買了個禮物,請你們幫我帶回去,希望她能開心,我會常回家看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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