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河公园管理用房“变身”酒店 现已开业

违规装修,作为产权方的管理处却毫不知情

明知自身工作场所比较紧张,仍为“一己之利”出租管理用房

抚河公园管理用房“变身”酒店 现已开业

租用抚河公园管理用房的酒店现已开业

现场

酒店面积近千平方米,现已开业

抚河公园管理处

2017年11月起租,租期5年,首期月租金约36元/平方米

“统一招标实施,现场举牌竞价。”游主任说。

“去年11月,通过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合同就是依据。”游主任解释说。

“租金缴纳至财政统一账户,再由财政按程序拨付。”游主任说,“我们是差额拨款单位,收取的租金用于补贴单位开支。”

“还有一处,目前还没有招到租。”游主任说。

“在编人员就有40余人,面积二三百平方米。”游主任说,“使用比较紧张。”

“自设立起就是用作酒店的。”游主任说。

执法机构:

装修未办理相应证照,将调查追责

“我们作为主管部门,产权是我们的,会对该酒店的正规合法性进行监督。”游主任说,“从装修到开业,都要经过正规审批和办理手续。”

“我们这里没有,他们自己应该办了。”游主任说。

“我现在让酒店负责人送过来。”游主任说。

随后,游主任拨打了该酒店负责人的电话,对方表示开业期间很忙,没有时间过来。

“没事,过两天我让他们送过来。”游主任说。

“装修结束,证照遗失了。”杨姓负责人说。

不要让“假庸散”作风侵害群众利益

建立管理用房,本是保障工作人员日常办公、开展管理,而抚河公园管理处为了“一己之利”,竟将所属管理用房出租、招租,导致工作人员挤在“比较紧张”的工作场所,试问如何有效办公和开展管理?这与建立管理用房的初衷背道而驰。而酒店无证违规装修,管理处不问不管,这难道不是"懒”的一种表现?

抚河公园是公共资源,是居民休闲健身场所。作为产权人和管理者的管理处,要切实将履行管理之职、保障市民权益放在首位,真正将公共资产用好、管好。如果失于监督管理,势必侵占公共资源,侵害群众利益,难逃作风“假庸散”之嫌。(南昌日报社聚焦“怕慢假庸散”报道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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