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人注意了!最新消息:這7種購車事實將予以認可!

白沙人注意了!最新消息:这7种购车事实将予以认可!

通知中指出,經5月23日與海南省交警總隊商議,下列購車事實(自然人一輛車,單位二輛車)應予認可:

一、外籍及港澳臺人員回海南居住,提交符合條件的購車憑證、通行證、身份證(護照)及居住地管轄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員住宿登記憑證的。

二、外省購買汽車(含二手車),發票與購車合同一致的。

三、法人(其他組織)購買汽車,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代為付款的,或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購買汽車,法人(其他組織)代為付款的,須提供營業執照等證明材料證實。

四、個體工商戶購買汽車,其經營者代為付款的,或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購買汽車,以個體工商戶名義付款的,須提供營業執照等證明材料證實。

五、申請人6月20日前提供有效居住證的。

七、同胞兄弟姐妹之間代為付款的,應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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