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挖“保护伞”!山西太原检察机关审查26个团伙批捕224人

深挖“保护伞”!山西太原检察机关审查26个团伙批捕224人

在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机制的同时,太原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重要环节,从五个方面积极开展线索排查,确保检察环节不留死角。

➤ 畅通受理渠道,在控告申诉部门设置扫黑除恶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严格执行接访制度和接访纪律,规范受理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各种形式的举报控告;

➤ 认真排查梳理,实行重点案件回头看,对近年来办理的批捕、起诉、信访案件认真梳理,对可能存在黑恶犯罪线索的案件,安排专人逐案排查;

➤ 深挖“保护伞”线索,在办理黑恶犯罪案件时,注重深挖背后的“保护伞”;

➤ 严格线索管理,对办案中发现的黑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如实记录,并立即上报本院扫黑除恶办公室,基层院线索要向市院报备,对隐匿瞒报的一经发现顶格严肃处理。

此外,建立重大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制度,坚持对所有涉黑案件和重大疑难涉恶案件提前介入。目前,太原市办理的4起涉黑案件,检察机关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参与案件分析会、协调会30余次,提出取证意见200余条。对基层院办理的拟作不批捕、不起诉决定的黑恶案件,均要求向太原市检察院请示报告,由太原市检察院扫黑除恶办公室组织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建立检察长落实主体责任台账、领导小组工作台账,黑恶案件办理情况台账、摸排线索及移交台账,详细记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所有台账均指定专人记录,专人负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太原日报 杨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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