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隆回县监委职务犯罪调查“第一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逮捕!隆回县监委职务犯罪调查“第一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执行逮捕现场。

红网时刻6月10日讯(通讯员 隆戟煊)“郭某洋,我们是隆回县公安局的民警,这是我们的工作证,请你看一下,现在向你宣布逮捕证!”。2018年6月5日,隆回县监委办理的职务犯罪“第一案”犯罪嫌疑人郭某洋经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依法批准逮捕,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犯罪嫌疑人郭某洋系隆回县水土保持局出纳,长时间沉迷于网络赌博,为筹措赌资,2017年3月至2017年11月期间,郭某洋利用其担任单位出纳的职务便利,在无实际支出且无发票的情况下,通过私自操作其本人管理的单位申请支付的录入账号和会计管理的审核账号进行审核,多次以虚假开支事项向隆回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局申请支付资金,挪用公款120余万元归个人使用,其中100余万元用于网络赌博。

2018年1月8日,隆回县监委对郭某洋涉嫌挪用公款问题立案调查;郭某洋先后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5月31日,郭某洋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被移送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6月5日,郭某洋被隆回县公安局执行逮捕。据了解,因涉及网络赌博,调查取证面临账户多、平台多、载体多、电子证据难固定等困难,为查办好这起“第一案”,隆回县监委调查人员先后赶赴长沙、深圳、杭州、新疆等地,走南闯北、车马劳顿,把该搜集的证据搜集到位;隆回县监委审理人员按照刑事审判证据要求,认真审查每一份证据,确保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顺利起诉。

郭某洋被逮捕,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标志着隆回县监委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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