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一时冲动,一拳头打掉13万

(文/邓世炎 卢传桦 危梅珍)只因简单的邻里纠纷,一时冲动打伤邻居,导致赔偿一笔13万元的巨款,还遭受了牢狱之苦。近日,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对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逮捕的廖某兆作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目前廖某兆已被取保候审。

据查,廖某兆系龙岩市永定区高陂镇人。2017年11月4日上午,廖某兆吃完早饭后到本村廖某年稻田里,准备运廖某年的稻草回家喂牛。廖某兆到田里后,发现本村的廖某梅也在廖某年的稻田里运稻草。两人因稻草归属问题发生口角。廖某兆一气之下,用手打了廖某梅腹部一下,导致廖某梅摔倒后受伤。经鉴定,廖某梅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后廖某兆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关押于看守所。因廖某兆未与廖某梅达成和解协议,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廖某兆。廖某兆被逮捕后,其家人与廖某梅达成了调解协议,赔偿了廖某梅13万元,取得了廖某梅的谅解。鉴于这一情况,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向公安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公安机关采纳了检察院的建议,对廖某兆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检察官提醒大家:邻里之间本因和睦共处,有些小纠纷也应当心平气和地商议解决,切莫发生口角纠纷,更不要动手伤人,否则触犯了刑法,后悔莫及。

检察官普法: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可以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也可以依职权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据统计,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以来,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40次,提出变更强制措施(释放)建议38次,相关办案部门采纳建议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释放)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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