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组成的基本元素
当这个本该饱含温馨和谐的港湾
被内部暴力侵蚀
不论是主动施暴的一方
还是在恐惧中承受的一方
其实在家庭维护失控的同时
都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为推动全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迈上新的台阶
实现人民群众家庭和睦幸福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6月1日上午
盐城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
挂牌仪式
在市公安局法医门诊举行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朱晓明,市妇联副主席胡忠秀出席仪式并致辞,共同为盐城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揭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深入推进反家暴工作,切实维护家暴受害者合法权益,市公安局与市妇联积极加强沟通合作,成立了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该中心旨在通过对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进行取证、鉴定,及时为受害人维护自身权益提供科学、客观、公正的证据,为行政、司法调处家庭暴力事件提供科学依据。
大市区部分地区及街道妇联代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妇委会、交警支队负责同志,市公安局亭湖分局、盐都区公安局部分派出所负责人,亭湖、城南新区分局法医代表,市公安局法医室全体人员参加挂牌仪式。
警方提示:遇到家暴该如何做?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自2016年3月1日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
这也让越来越多的人、不论男女
在遭遇家庭暴力时
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两人在一起不容易
遇到家庭矛盾一定要多沟通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愿每个家庭都能和睦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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