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察机关依法对四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来源 | 上海普陀检察、闵行检察、上海嘉定检察、崇明检察

上海检察机关依法对四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一“套路贷”案犯罪嫌疑人郭某等2人批准逮捕

日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套路贷”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郭某、刘某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经查,犯罪嫌疑人郭某、刘某伙同另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人,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后要求被害人将借款中的部分提现予以瓜分。之后又以被害人“违约”为由,通过上门滋事、恐吓威胁等方式向被害人索要虚高借款,并向被害人提起标的为虚高借款金额的民事诉讼,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

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对一起游戏私服涉嫌侵犯著作权案件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日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张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私自架设网络游戏服务器,非法经营数额达百万余元,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其批准逮捕,其他三人另案处理。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猥亵多名女大学生案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日前,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强制猥亵案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批准逮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胡某某于2017年2月至2018年4月期间,在上海市嘉定区一药店内冒充医务人员,以配药、检查身体为由,趁机摸多名女大学生敏感、隐私等身体部位,对其进行猥亵。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一电信诈骗案27名犯罪嫌疑人

日前,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程某某、杨某甲、杨某乙等27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