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青岛宣言(全文)

成员国认为,开展上合组织成员国经济智库间合作十分重要。

成员国支持进一步深化金融领域务实合作,研究扩大本币在贸易和投资中使用的前景。成员国指出,加强金融监管交流,在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机构监管等方面进行合作,为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网络化布局提供便利的准入安排和公平监管环境具有现实意义。

成员国将加强在上合组织银联体、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新开发银行、丝路基金、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等本地区现有多边银行和金融机构框架下的合作,为本组织合作项目提供融资保障。成员国将继续研究建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和发展基金(专门账户)问题的共同立场。

成员国强调,通过新建和升级国际交通线路中的路段,发展包括高铁在内的公路和铁路交通,建设多式联运物流中心,引进先进创新技术,简化和协调货物通关时边境、海关和检疫程序,提升自动化建设水平,落实基础设施合作项目等方式,发展交通、扩大过境运输潜力和区域交通运输潜能等领域的多边合作十分重要。

成员国指出有必要切实落实2014年9月12日在杜尚别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继续就制定《上合组织成员国公路发展规划》开展工作。

成员国支持乌兹别克斯坦关于举行首次上合组织成员国铁路部门负责人会晤的倡议,以提升交通通达性和互联互通。

成员国欢迎上合组织与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2017年11月23日在曼谷共同举办的“向地区交通互联互通前行”高级别活动。

成员国欢迎建立上合组织地方领导人论坛,开展地区间合作,注意到关于2018年在俄罗斯联邦车里雅宾斯克市举办论坛首次会议的建议。

成员国指出,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原则基础上协调旨在上合组织地区推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合作,扩大投资规模、拓展交通联系、提升能源合作、发展农业、促进创新和保障就业的国际、地区、国家发展项目和发展战略拥有广阔前景。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重申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肯定各方为共同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包括为促进“一带一路”和欧亚经济联盟对接所做的工作。各方支持利用地区国家、国际组织和多边合作机制的潜力,在上合组织地区构建广泛、开放、互利和平等的伙伴关系。

成员国强调,发展并深化互利合作,在包括数字经济在内的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开展知识、信息及先进实践方法的交流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成员国经济社会发展。

成员国基于维护上合组织地区生态平衡、恢复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为居民生活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造福子孙后代,通过了《上合组织成员国环保合作构想》。

成员国高度评价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倡议的、联合国大会2016年12月21日通过的2018-2028年“水促进可持续发展”国际行动十年的第71/222号决议,并欢迎将于2018年6月20日至22日在杜尚别举行该主题的高级别国际会议。成员国支持为推动第73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关于旨在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目标与任务中期综述的决议草案所作的努力。

成员国将在跨境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准入政策和质量安全、卫生检疫等领域开展交流与合作,以保障粮食安全。成员国指出有必要在这方面采取包括制定相关合作纲要在内的具体措施。

成员国支持加强创新领域合作,指出成员国就创新领域政策,包括在建立创新生态环境、技术平台、创新产业群、高科技公司及落实创新合作项目等方面协调立场十分重要。成员国指出,进一步深化在海关、农业、电信、中小微企业等领域的合作十分重要。

成员国将致力于进一步发挥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和银行联合体潜力,推动落实金融、高科技、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能源、投资等领域合作项目。鉴此,成员国欢迎上合组织银联体在吸收新成员方面所作努力。(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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