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扶貧政策,需要知道的都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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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戶識別政策

貧困戶識別標準

嚴格按照“兩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和國家現行農村扶貧標準(相當於2010年2300元不變價)進行識別認定。

說明:2017年收入標準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952元。

貧困戶識別程序

(一) 貧困對象申請。廣泛宣傳扶貧政策,農戶認為符合貧困戶條件的,自願向村委會提交《貧困戶申請書》;農戶自已申請有困難或未提出申請的,村民小組或村委會認為其符合貧困戶條件的,可代為申請。

(二) 確認識別對象。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或鄉(鎮)包村幹部根據農戶申請開展入戶調查,依據入戶調查情況,集體研究確定初選識別對象,然後與申請農戶進行對接,符合貧困戶條件的確認為識別對象。

(三) 入戶核查。對確認的識別對象,由駐村工作隊或鄉鎮包村幹部、村幹部對收入和“兩不愁、三保障”情況進行再次入戶核查,列為評議對象。

(四) 村級評議公示。行政村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對評議對象逐戶進行民主評議,形成貧困戶初選名單,村委會公示(時間5天)無異議的,由村“兩委”報鄉(鎮)黨委、政府審核。

(五) 鄉鎮審核公示。鄉(鎮)黨委、政府對初選名單進行審核,由鄉(鎮)政府在各行政村公示(時間5天)後無異議的,將擬定貧困戶名單報縣扶貧開發和脫貧工作領導小組複審。

(六) 縣級比對公告。縣級扶貧開發和脫貧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財政、人社、公安、民政、住建、國土、殘聯、工商等單位進行數據比對,對不符合條件的反饋鄉村和農戶,核實後剔除;對擬定的貧困戶和其他農戶抽取一定比例進行核查,確保不漏評、不錯評;核查結束後,將確定的貧困戶名單在各行政村公告。

(七) 錄入信息系統。由縣級扶貧開發和脫貧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採集貧困戶信息,錄入建檔立卡信息系統。

貧困戶識別的“六不評”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得識別為貧困戶:

(一)家庭成員中有在國家機關或企事業單位工作且有穩定工資收入的;

(二)家庭成員中有任村黨組織書記或村委會主任的;

(三)家庭成員中有在城鎮購買商品房、門市房(不含因災重建、易地扶貧搬遷和拆遷建房)等;

(四)家庭成員中擁有小轎車(含麵包車)、工程機械、大型農機具的;

(五)家庭成員中有作為企業法人或股東在工商部門註冊有企業且有年審記錄的,或長期僱用他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

(六)家庭成員中有高費擇校讀書、在高費私立學校讀書或自費出國留學的。

對識別中的特殊情況,由村民代表會議依據識別標準、程序和相關政策進行評議,評議通過後予以公示,無異議的,可按程序識別為貧困戶。

貧困戶識別的“六優先”

1、有重病人的優先。

2、有重度殘疾的優先。

3、有在校學生的優先。

4、無壯勞力的優先。

5、住危房的優先。

6、重災戶優先。

貧困退出政策

貧困戶退出標準和程序

貧困戶退出標準

農戶年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當年國家扶貧標準(2010年不變價2300元,2017年現價3200元),吃穿不愁(包括安全飲水),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退出貧困戶需全部符合以下條件,有其中一項不符合的不能退出。

(一)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國家扶貧標準;

(二)通過產業就業實現穩定增收;

(三)實現安全飲水;

(四)實現住房安全;

(五)義務教育階段無輟學學生;

(六)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貧困戶退出程序

按照村評議、鄉審核、縣審定的步驟,每年11月底前集中開展一次。

(一)村評議。村民代表會議評議提出全村貧困戶退出初選名單;村幹部和駐村工作隊或鄉鎮包村幹部按初選名單逐戶調查核實;經幫扶責任人和貧困戶認可,初選名單在村內公示5天。無異議的,報鄉(鎮)政府。

(二)鄉審核。鄉(鎮)政府組織鄉鎮幹部、村幹部和駐村工作隊組成驗收組,按各村上報的貧困戶初選名單逐戶審核驗收。驗收結果由貧困戶戶主、幫扶責任人、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駐村工作隊隊長或鄉(鎮)包村幹部五方簽字確認;審核驗收通過的由鄉(鎮)政府提出貧困人口審核退出名單,在各行政村公示5天。無異議的報縣扶貧開發和脫貧工作領導小組。

(三)縣審定。縣扶貧開發和脫貧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相關部門,採取抽樣核查與重點審查相結合的方式對退出名單進行綜合審定,對返貧戶和低保、五保貧困戶的退出進行重點審查;審定通過後,由縣級政府在相關行政村公告退出名單;縣扶貧開發和脫貧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在建檔立卡系統中標註脫貧。

貧困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退出

(一)當年新識別納入的;

(二)未享受扶貧政策或扶持效果不明顯的;

(三)因殘致貧無穩定收入的;

(四)因病因學支出自付部分明顯大於收入的;

(五)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未取得新房鑰匙的。

貧困村退出標準和程序

貧困村退出標準

貧困村退出標準。以綜合貧困發生率低於2%為主要衡量指標,統籌考慮村內基礎設施、基本公共服務、產業發展、集體經濟收入等綜合因素。實行百分制,得分≥80分退出,其中“綜合貧困發生率”為否決指標。

具體9項指標分別是:

1、綜合貧困發生率低於2%(30分);

2、通過產業就業實現穩定增收的貧困戶比率達到100%(滿分10分);

3、貧困戶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達到100%(滿分8分);

4、村內主要道路硬化、亮化(滿分10分);

5、有基本環境衛生設施(滿分8分);

6、標準化村衛生室(滿分8分);

7、有基本文化服務設施(滿分8分);

8、村級組織健全發揮作用明顯(滿分8分);

9、村級集體經濟年收入高於2萬元(滿分10分)。

貧困村退出程序

一是鄉初選。鄉(鎮)政府按照貧困村退出計劃和退出標準,確定初選名單,並經貧困村“兩委”組織民主評議通過後公示。

二是縣審定。對初選退出貧困村進行驗收審定,驗收結果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駐村工作隊隊長、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驗收組組長六方簽字確認。

三是市核查。對深度貧困村、撤併村、搬遷村等進行重點審查,市級核查通過後,在相關鄉(鎮)和退出貧困村公告,在建檔立卡系統中標註出列。

貧困縣退出標準和程序

貧困縣退出標準

以綜合貧困發生率低於2%為主要衡量指標,參考脫貧人口錯退率、貧困人口漏評率和群眾認可度等指標,檢查脫貧攻堅部署、重大政策措施落實、後續幫扶計劃及鞏固提升工作安排等情況。實行百分制,得分≥80分退出,其中“綜合貧困發生率”為否決指標。

(一)綜合貧困發生率低於2%(30分);

(二)脫貧人口錯退率低於2%(滿分5分);

(三)貧困人口漏評率低於2%(滿分5分);

(四)群眾認可度高於90%(滿分20分);

(五)落實脫貧攻堅部署(滿分10分);

(六)落實“三保障”等重大政策措施(滿分20分);

(七)落實後續幫扶及鞏固提升工作(滿分10分)。

貧困縣退出程序

按照縣申請、市初審、省審定的步驟實施,每年12月中旬前各市上報初審意見。

(一)縣申請。

1.列入退出計劃的貧困縣對照退出標準進行自評,達到標準的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向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提出退出申請。

2.申請報告應有基本情況、指標測算和脫貧攻堅部署、重大政策措施落實、後續幫扶計劃及鞏固提升工作安排等情況。

(二)市初審。

1.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組織有關部門組成檢查組,對申請退出貧困縣的退出指標和脫貧攻堅工作情況進行初審驗收。

2.驗收結果由縣委書記、縣長、市委書記、市長、驗收組組長五方簽字確認。

3.初審通過後,以市為單位報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

(三)省審定。

1.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組織省直有關部門組成驗收組,對市上報的初審退出貧困縣進行驗收檢查。同時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評估。

2.對發現的不實、不準、不規範等問題,向有關縣進行反饋,限期整改。根據驗收檢查、第三方評估和問題整改等情況,提出貧困縣退出名單。

3.在全省公示5天徵求意見,無異議的報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

4.省定貧困縣由省政府批准退出。

5.國定貧困縣須經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專項評估,檢查通過後由省政府批准退出。

“三保障”政策

健康扶貧政策

參保繳費政策

由縣級財政全額代繳,個人不用交費。

住院政策

①縣域內住院先診療後付費。不用交押金,住院只需要提供貧困證、醫保證、身份證或戶口本複印件,出院時只交合規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報銷後的個人自付部分費用。

門診政策

①享受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②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等18種普通慢性病,定點門診目錄內藥品費用報銷比例75%,每年最多可報銷6000元。

③癌症放化療、白血病等4種重大慢性病定點門診目錄內藥品費用報銷比例90%,每年最多可報銷15萬元。

醫保政策諮詢電話:0310-3111517(市人社局)

救助政策諮詢電話:0310-3128672(市民政局)

住院政策諮詢電話:0310-8168118(市衛計委)

教育扶貧政策

學前教育補助

資助對象: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普惠性幼兒園在園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

資助標準:原則上每生每年500元-1000元(叢臺區、邯山區、復興區、峰峰礦區、邯鄲經濟技術開發區、冀南新區主城區內普惠性幼兒園資助標準平均每生每年1000元),資助比例原則上為10%左右。

“兩免一補”

對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小學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民辦學校學生免除學雜費標準按照中央確定的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普通小學每生每年685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85元)執行。

“三免一助”

補助對象:自2016年秋季學期開始,在省內公辦普通高中(含民辦)、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校就讀的我省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

補助標準:享受政策為免學費、免住宿費、免費提供教科書。採用直接免除方式。(普通高校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年,專科學費5000元,本科學費4000元,研究生學費8000元,住宿費800元,教科書費500元;中等職業學校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年,學費設區市區2300元、其他地區1600元,住宿費500元,教科書費300元;普通高中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住宿費500元,教科書費300元)。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全部享受國家助學金。(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學生享受國家助學金補助標準每生每年不低於2000元,普通高校就讀的學生享受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平均不低於3000元)。

雨露計劃

扶持對象:凡是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在校學習,並在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中、高等職業教育學籍管理系統註冊正式學籍,均可申請。中等職業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職業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專、高職院校、技師學院等。

補助標準:扶貧助學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000元(可按照每半個學期1500元標準給予補助)。

政策諮詢電話:0310-6269842;6269841(市教育局)

危房改造政策

補助對象

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和貧困殘疾人家庭的農村危房改造。

補助標準

2017年,貧困縣新建每戶2.3萬元,修繕加固每戶0.8萬元;非貧困縣新建每戶2萬元,修繕加固每戶0.6萬元。

政策諮詢電話:0310-3037354(市建設局)

兜底保障政策

農村低保標準

2017年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3660元/年,月人均補差175元以上。

2018年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4100元/年,月人均補差193元以上。

特困供養(五保)標準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倍。

2017年農村特困供養生活標準4758元/年以上

2018年農村特困供養生活標準5330元/年以上

產業就業扶持政策

產業扶持政策

財政扶貧資金對參與增收扶貧產業發展(含分佈式光伏扶貧項目)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給予直接補助和貸款貼息支持,從2017年12月起,到戶項目直接補助標準由各縣(市、區)自主確定。

政策諮詢電話:0310-3112505(市扶貧和農業開發辦公室)

就業培訓政策

對參加就業技能培訓的未就業的貧困家庭子女或參加創業培訓的貧困家庭子女,培訓後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或培訓合格證,在職業資格鑑定或專項能力鑑定範圍內的工種須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不在職業資格鑑定和專項能力鑑定範圍內的工種須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給予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免費職業培訓補貼,不得重複享受。就業技能培訓(不含勞動預備制培訓和家庭手工業培訓)補貼標準每人每課時5-8元,最低不能少於100課時,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2200元、創業培訓補貼每人最高不超過1200元。

政策諮詢電話:0310-3111513(市人社局)

生態扶貧政策

新增生態效益補償規模,優先用於貧困地區生態公益林和天然林保護,管護補助資金優先安排建檔立卡貧困對象。

在生態保護工程建設、森林防火管護等項目用人時,要優先安排建檔立卡中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員。

生態護林員年補助標準:8000-10000元(各縣市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自行調整)。

退耕還林補助:鞏固退耕還林每畝補助現金160元(90元為退耕戶補助,70元用於發展後續產業)。

政策諮詢電話:0310-8062903(市林業局)

村級光伏電站扶貧政策

村級光伏電站扶持對象和標準

國家級貧困縣(大名縣、魏縣)建檔立卡貧困村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每5-7千瓦對應1戶,每戶每年可獲得扶貧資金3000元,連續扶持20年。

政策諮詢電話:0310-5802260(市發改委);

0310-3072350(國網邯鄲供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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